新加坡金融监管局,(英文全称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以下简称“MAS”。新加坡金融监管局(MAS)是新加坡的
中央银行。其使命是推动非
通货膨胀下经济的可持续
增长,将新加坡建设成一个健全的,蓬勃向上的
金融中心。
1970年以前,新加坡的中央银行的各种
货币职能由多个政府部门和机构执行。随着新加坡的快速发展,银行变得日益复杂和发展所需的货币环境要求政府不得不精简政府机构的各项货币职能,从而保证货币政策更具活力和连贯性。因此,1970年新加坡议会通过了新加坡金融监管局法案。1971年1月,新加坡金融监管局(MAS)成立。新加坡金融监管局(MAS)法案赋予了新加坡金融监管局(MAS)监管货币各方面的权力,比如银行以及新加坡金融领域的各方面。
国家赋予了新加坡金融监管局(MAS)具备这样的权力,他可以履行央行和政府财政代理人的职能。与此同时,他还需要保持货币稳定、控制信贷规模和制定外汇政策,从而促进新加坡经济的发展。
1977年4月,新加坡政府决定由新加坡金融监管局(MAS)接手监管新加坡的
保险业。1984年9月,1973年通过的
证券产业法赋予的证券行业监管权力也转移到新加坡金融监管局(MAS)。
一般说来,目前的新加坡金融监管局(MAS)掌管着货币、银行、保险、证券和金融部门的这项法规。继2002年10月1日新加坡金融监管局(MAS)合并货币机构董事会后,他也具备了发行货币的职能。
1、引导
货币政策,发行货币,监督支付体系,充当银行的银行和政府的财政代理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