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云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的直属机构,正科级。
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民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监督管理市场竞争行为;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
(五)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与监督;监督管理电子网络经营行为。
(六)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七)组织管理广告审批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指导广告审查机构的工作;
(八)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
(九)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
(十)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管理拍卖行为;
(十一)对企业名称,驰名和著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
(十二)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私营独资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三)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协会、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所在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