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
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山西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
唐代伟大的
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
元稹共同倡导
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
翰林学士、左
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
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
长恨歌》、《
卖炭翁》、《
琵琶行》等。
序曰:凡九千二百五十二言, 断为五十篇。篇无定句, 句无定字,系于意,不系于文。首句标其目,
卒章显其志,诗三百之义也。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总而言之, 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
序说:所有九千二百五十二个字,断为五十篇。每首诗的句和字没有固定的格式,句数和字数根据要表达的内容来决定,不受诗歌形式的束缚。采用每首诗的第一句作题目,在全诗的末尾几句中 明白地 点出主题和写作目的,这是继承了《
诗三百》的优良传统。其语言质朴浅显,想见到的人容易明白的。其议论坦率而感情激动,想知道的人警惕的。作品中所写的事情,都是经过考查而有根据的。其词句通畅流利而有音乐性,可以传播到乐章歌曲的。总而言之,为君王、为臣子、为黎民、为物、任事而作,不是为诗歌而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