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支出是指财政用于发展文化艺术活动,传播科学知识,丰富人们精神生活的经费支出。包括政府对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和艺术表演团体等的经费支出。
文化支出的分类
文化事业支出内容较多,范围较广。为便于对支出进行分析、统计和管理,文化事业支出按如下预算科目分类:
(一)文化事业费
文化事业费,是指文化部和地方文化部门的事业费。主要包括:
1.艺术表演团体经费。
艺术表演团体经费,反映国有剧院(团)和其他艺术表演团体经费以及
集体所有制剧团补助费。
2.艺术表演场所经费。
艺术表演场所经费,反映文化部门主管的剧场(院)的大型修缮费、
设备购置费及差额补助费。
3.图书馆经费。
图书馆经费,反映文化部门所属的图书馆(室)等机构经费。
4.群众文化经费。
群众文化经费,反映文化部门举办的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文化站、文化流动服务队经费。
5.干部训练费。
干部训练费,反映文化部门举办的在职干部专业培训经费。
6.其他文化事业费。
其他文化事业费,反映文化部门所属展览馆、纪念馆经费,以及各级文化部门直接开支的事业费、各级文联和作协的事业费等。
(二)出版事业费
出版事业费,反映新闻出版署(版权局)和地方出版事业系统的事业费。
1.出版经费。
出版经费,反映出版部门的编辑费用。
2.其他出版事业费。
其他出版事业费,反映出版部门开支的干部训练费等经费。
(三)文物事业费
文物事业费,反映国家文物局和地方文物系统的事业费。
1.博物馆经费。
博物馆经费,反映文物系统所属的博物馆、纪念馆(室)等机构经费。
2.文物事业机构经费。
文物事业机构经费,反映文物系统所属的文管所、文保所、研究所等事业单位经费。
(四)体育事业费
体育事业费,反映
国家体育总局和地方体育系统的事业费。
1.体育竞赛费。
体育竞赛费,反映各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委托办的各种运动会和选拔竞赛经费。
2.优秀运动队经费。
优秀运动队经费,反映各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优秀运动队训练经费。
3.业余训练费。
业余训练费,反映青少年业余体校、重点业余体校、单项业余体校、体育场所办的业余体校经费,传统项目布局学校经费。
4.体育场馆补助费。
体育场馆补助费,反映各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所属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有固定看台灯光球场等体育场地的补助经费,学校、单项运动学校的事业费。
5.其他体育事业费。
其他体育事业费,反映各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群众体育活动费、宣传活动费,奖章、证章、证书费,干部培训经费等。
(五)档案事业费
档案事业费,反映国家档案局直属档案馆等机构的经费,各级党政体统单位设立的档案馆的经费,档案管理机构的档案专业业务费等。各部门所属的档案机构经费在各部门的行政、事业费中开支。
1.档案馆经费。
档案馆经费,反映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档案馆经费,档案、资料征购费,整理、编纂、保护、修复用品及工本费,档案陈列展览费用等。
2.干部训练费。
干部训练费,反映各级档案部门及其所属独立干部训练机构举办的在职档案干部专业培训费。
3.其他档案事业费。
其他档案事业费,反映各级档案局所属编辑出版机构的补助费和其他档案事业机构经费、各级档案局直接支用的档案陈列展览和国际问档案学术交流经费。
(六)地震事业费
地震事业费,反映中国地震局及地方地震机构、地震监测预报、地震台站等的经费。
1.地震机构经费。
地震机构经费,反映中国地震局直属的地震管理机构和地方地震管理机构经费。
2.地震监测预报经费。
地震监测预报经费,反映中国地震局和地方地震管理机构的监测预报经费。
3.地震台站经费。
地震台站经费,反映中国地震局和地方地震管理机构所属地震台站的观测运行维护经费。
4.群测群防费。群测群防费,
反映地方群测群防工作宣传费、骨干人员培训费,以及群众测报点购置仪器设备补助费和补贴等。
5.其他地震事业费。
其他地震事业费,反映中国地震局和地方地震管理机构所属编辑出版机构的补助费等。
(七)海洋事业费
海洋事业费,反映国家海洋局和地方海洋管理机构的事业费。
1.海洋公益服务管理费。
海洋公益服务管理费,反映国家海洋局所属各分局及地方海洋管理机构和独立的公益服务机构经费。
2.海洋调查监测预报费。
海洋调查监测预报费,反映国家海洋局所属各分局及地方海洋管理机构和独立机构的海洋信息调查和
海洋环境监测、预报经费。
3.极地考察经费。
极地考察经费,反映
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极地考察站、极地研究所、训练基地和其他极地考察活动的经费。
4.其他海洋事业费。
其他海洋事业费,反映地方海洋管理机构经费和其他各项费用。
(八)通讯事业费通讯事业费,反映新华社及专业通讯社的事业费。
(九)广播电影电视事业费
广播电影电视事业费,反映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地方广播电视部门的事业费。
1.广播电台经费。
广播电台经费,反映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地方广播电视部门的广播电台、广播发射台、广播转播台经费。
2.电视台经费。
电视台经费。反映中央电视台和地方广播电视部门所属电视台以及电视发射台、电视转播台的经费。
3.县广播站经费。
县广播站经费,反映县有线广播站经费。
4.其他广播电影电视事业费。
其他广播电影电视事业费,反映广播服务等单位开支的经费以及由预算拨款的乡(镇)广播站经费(补助费)等。
(十)党政群干部训练事业费
1.党校事业费。
党校事业费,反映中央、省、县各级党校经费。
2.政府机关干部训练事业费。
政府机关干部训练事业费,反映中央、省、县政府机关举办的训练系统干部的院校(班)的事业费。
3.公检法部门干部训练事业费。
公检法部门干部训练事业费,反映公安、安全、法院、检察院和
司法行政机关开支的干部训练事业费。
4.党派团体干部训练事业费。
党派团体干部训练事业费,反映中央、省、县民主党派和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举办的各类干部训练经费。
(十一)其他文体广播事业费
管理内容
1.人员经费。
人员经费,是人员经费构成的基础。人员数量的多少,决定着开支数额的大小,是个经济效益问题,人员素质的好与差,直接影响着事业的效果,既有社会效益问题,也有经济效益问题。因此,在人员经费管理工作中,必须注意控制人员的数量,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文化事业部门个人的经费中的基本工资、津贴、奖金及离退休费等工资性项目,按国家和省规定的统一标准审核到每一个人。福利费、社会保险缴费、抚恤金、救济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助学金等个人性支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按部门工资项目的一定比例或相关因素审核编列到部门。
2.部门正常公用经费。
部门正常公用经费,是指公务费、
一般设备购置费、正常业务费、正常维修费和其他费用。正常公用经费,大都属于单位日常行政管理和公务活动方面的消耗性开支,应当在保证业务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压缩和节减。部门正常公用经费,要根据政策和单位职能性质、工作任务、人员编制、办公条件、资产状况等基础数据,按照标准定额分类分项核定。对部门超编人员及非正式人员,不予安排正常公用经费。为鼓励部门节约编制,财政对实有人员不满编制的部门,按编制人数核定经费。
3.部门专项公用经费。
部门专项公用经费预算的编制。专项公用经费实行项目预算管理,根据往年情况、部门需要和财力可能,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据实编报,财政部门审后安排。
4.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专项支出。
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专项支出实行项目管理。根据省级预算专项资金情况,省级预算项目分为基本建设、农业生产和开发、企业挖潜改造、科技、社会抚恤、政策补贴、大型购置、大型修缮、专项业务、大型会议和其他十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