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文化和旅游行业凝聚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组织科技创新研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载体。
名单
评估指标体系
(一)意识形态
实验室各项活动的开展均应符合正确的政治方向,体现正确的价值取向,把握正确的学术导向,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到实处。
(二)研究水平
1.总体定位与研究方向
实验室总体定位明确,思路清晰,特色鲜明。研究方向符合文化旅游与科技融合发展趋势、聚焦国家重大文化旅游建设战略需求,服务国家(区域)和文化旅游发展需要。各主要研究方向围绕实验室整体思路和总体目标展开,并且相互有机联系,发展良好。
2.代表性研究成果水平与学术影响
实验室代表性成果是指评估期内由实验室人员在本实验室完成的科研成果,以及通过国内外合作研究取得的重要成果。代表性成果应与实验室的定位和研究方向基本一致,符合文化旅游与科技融合的基本要求,关联程度较高。
代表性成果的表述应明确、具体,包括:
(1)在解决行业发展的重要问题和重要需求中,创新思想与方法,实现重要理论创新、关键技术突破或系统集成,形成国家、区域、行业重要标准或规范,拥有核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实现成果转化,获得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2)在重大科学仪器研制开发、实验技术方法创新和改进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3)为宏观决策、行业科技建设提供政策参考建议和科学依据,或建立理论模型,并被采纳实施,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4)基础科学数据、资料、标本等科技资源库建设,具有权威性、系统性、完整性、科学性,并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和资源共享,为相关领域科学研究提供支撑。
(5)取得的具有较大国际影响的原创成果,如在本领域公认的优秀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出版学术专著,优秀研究作品,得到国内外学术界公认并被广泛引用;或在国际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报告,产生重要学术影响。
3.承担科研任务情况
实验室有较强的承担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评估期内牵头或作为主要参与单位承担了国家、地方和行业的重大科研任务,并发挥了核心作用,产生了重要科研成果。
(三)对行业发展贡献
1.对国家(区域)文化和旅游发展的贡献
参加或完成国家(区域)文化和旅游建设重大科技需求所开展的引领、推广工作,在促进文化旅游与科技融合发展过程中为解决关键科技问题所取得的系列进展,及其对行业发展的贡献。
2.对社会文化和旅游发展的影响
实验室根据社会需求,自主或参加文化和旅游建设项目、技术服务等工作,在文化旅游与科技融合方面产生的社会影响力。
3.实验室的特色工作与行业影响
实验室形成的相关特色、亮点、成效等,以及学界、业界对实验室的认知度和影响力等。
(四)研究队伍建设
1.实验室负责人与学术带头人作用
实验室负责人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团结和凝聚队伍,全身心投入实验室工作,在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中起到主导作用。
实验室在各个研究方向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学术带头人为本领域有影响的学者,对本领域的科学现状和发展有深刻理解,学术思想活跃,研究成果显著。
2.队伍结构与创新团队建设
实验室能够吸引和稳定一支高水平、多学科的人才队伍,持续开展深入、系统的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并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围绕主要研究方向形成若干活跃的创新团队。
实验室成员在知名国际、国内学术组织或学术期刊中担任重要职务,在国家、行业、地方科技计划中担任咨询专家。实验室学术骨干在主要研究方向上开展工作、并为代表性成果的主要完成人。
3.青年骨干培养与引进
制定了引进和培养优秀青年人才的政策措施,聚集和稳定了一批优秀青年人才。实验室各主要方向优秀青年人才承担科研任务情况及取得的研究成果情况,特别是40岁以下研究骨干比例及作用。青年骨干人员的成长情况,如获得人才计划支持、赴高水平研究机构访学等。
4.访问学者与博士后研究人员
建立访问学者制度,保持一定数量的访问学者在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吸引国内外同领域实验室研究人员到本实验室开展访问学者研究工作。吸引国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到实验室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五)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
1.推动学科建设水平提升
实验室的科学研究及人才培养能够对所依托学科的建设发展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通过发挥优势特色,提高水平和层次,达到本领域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2.创新人才培养质量
实验室是高水平科研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培养的青年骨干及人才的质量获得同行认可,参加科研项目,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并在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和报告等。
3.促进学科交叉发展
通过开展跨学科的交叉研究和队伍建设,形成新的研究方向,推动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发展。
4.人才(含学生)培养情况
(1)研究生能够参与实验室承担的科研任务,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并在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报告和研究作品等。
(2)实验室能够根据需要吸纳一定数量的优秀本科生进入实验室,参与科学研究,取得研究成果。
(3)实验室能够开展跨学科的人才交流和培养,并积极与科研机构和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创新人才。
(4)承担行业人才培训等工作。
(六)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
1.学术交流与合作
实验室坚持开展高水平、高层次和实质性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重视吸引高水平学者到实验室开展学术活动。积极参与国际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积极承办和参加国际性、全国性、地区性学术会议及研究作品的展演展示,积极申报并完成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
2.开放课题
实验室围绕主要研究方向设置开放课题,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与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产出高质量的开放研究成果。
3.仪器设备和资源开放共享
实验室研究条件满足科研工作需要并具有特色。仪器设备使用率高,建立了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和共享机制。实验室具备仪器设备的自主研制和更新改造能力,开展实验技术方法的创新。
4.实验室管理和内部制度建设
实验室规章制度健全,日常管理科学有序。实验室负责人和其他固定人员能够认真履职,参加实验室各项重要工作。开放课题立项、经费支出、人员聘用等重大事项决策公开透明。人员岗位职责明确,研究资料完整,环境整洁,安全管理合理。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同领域高水平专家组成。学术委员会应按时召开会议,并对实验室发展、学术方向把握、研究人员聘用及评价考核等发挥重要作用。
5.创新氛围和学风建设
实验室具有宽松民主、潜心研究的学术环境,注重学风建设,具有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激励创新的政策措施得力。
6.依托单位和共建单位支持
依托单位将实验室基本运行经费纳入依托单位年度预算,并落实每年基本运行经费不低于50万元。在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人才(含学生)培养指标、自主选题研究等方面对实验室给予重点支持。保障实验室仪器设备和科研用房相对集中。按照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要求,每年对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并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实验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共建单位按照共建协议切实参与实验室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开放交流等工作,并提供配套条件与其它支持条件。
7.重大事项及时报批报备
实验室重要人事变动、结构调整和以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名义举办的重大活动会议、论坛等应及时报批并备案。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的工作计划应提交及时。
8.科学传播
实验室开展科学知识传播,定期向社会公众开放,开展科普活动等。参加文化和旅游部组织的实验室重点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