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以气为主是三国魏曹丕的文学美学命题。谓文学作品的创作、品赏以及作品审美价值之高下都当以“气”为主。“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譬诸音乐,曲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于引气不齐,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典论·论文》)此处之“气”,既指文学作品所展现出来的一种充盈流转的精神活力,也指作者的气质、才性、习染、志趣、德操等等主体精神内蕴。前者为作品之气,后者为作者之气。
术语释义
“文以气为主”,首先是指文学作品审美价值之高下直接与文气之质性强弱有关。同时作品之气与作者之气也相一致。作者之气为其天生禀受之气,气有清浊之分,故作者才性气质亦有昏明之别。曹丕认为,这种先天禀赋的区别,是决定文之高下的根本原因;“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曹丕还把“文以气为主”的观点运用到批评实践中。如“王粲长于辞赋,徐斡时有卉气,然粲之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