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书分3卷,由
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第1卷于1910年、第2卷于1912年、第3卷于1913年先后出版。1925年出第1卷的第2版,增加了第2版导论和A、B、C3个附录,共65页。作者在导论中指出新版不拟改动第1版原文。导论提出的重要改动是:取消了
可化归性公理后对
数学归纳法所发生的影响。1927年出了第2和第3卷的第 2版。《数学原理》是
数理逻辑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全面、系统地总结了自G.W.
莱布尼茨以来在数理逻辑研究方面所取得的重大成果,奠定了20世纪数理逻辑发展的基础。这部著作的主要目的是想要说明整个
纯粹数学是从逻辑的前提推导出来的,并尝试只使用逻辑概念定义
数学概念,同时尽量找出逻辑本身的所有原理。
《数学原理》第1卷除导论外,分为两个部分。导论共有3章,主要阐明初始概念;分析了悖论,并提出了解决悖论的方法──逻辑类型论;提出了
摹状词理论等。第1、2部分着重论述了数理逻辑的
基本理论和方法,建立了一个完全的
命题演算和
谓词演算,还提出关于
类和
关系的
形式理论,并在此基础上开始讨论基数和序数的算术理论。第 2卷详尽讨论基数和
序数算术理论,此外还提出序列理论。第3卷继续讨论序列,最后以度量理论结束。《数学原理》从
逻辑演算出发,在逻辑公理之外增加了以后引起争论的三条公理,即
无穷性公理、乘法公理和可化归性公理,同时还推出了
集合论和一部分数学。
《数学原理》的主要目的是说明所有纯数学都是从纯逻辑前提推导出来的,并且只使用可以用逻辑术语定义的概念。这当然走到了
康德学说的对立面,这本书可以顺便反驳康德,乔治·康托尔(Georg Cantor)称康德是“那个
诡辩的庸人”,为了进一步强化对康德的定性,他还添了一句“他对数学所知无几”。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项工作开始向两个不同的方向发展。
哲学方面则向两种相反的方向发展,令人愉快的和令人不快的。令人愉快的是,所需的逻辑装置比预想的小。具体地说,类不是必要的。在之前的另一部著作《数学原则》(The Principles of Mathematics)中有大量的讨论是关于“一”类和“多”类之间的区别。在类上的全部讨论,以及这本书中的很多复杂论点,其实都是不必要的。结果导致《数学原理》的最终版本显得缺乏哲学深度,它最显著的缺点就是
晦涩难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