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哈佛大学的网络社会研究中心和瑞士
圣加仑大学的信息法研究中心正在从另一个角度协作研究网络化生存的问题,他们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Digital Natives,数字原住民,意为80后甚至再年轻些的这代人,一出生就面临着一个无所不在的网络世界,对于他们而言,网络就是他们的生活,数字化生存是他们从小就开始的生存方式。
基于“Digital Native”的研究项目, 2008年8月他们出版了本书叫《born digital》,指出,“被数字革命引发的最持久的改变,不是新的商业模式和新的算法研究,而是数字时代出生者和非数字时代出生者之间的代际鸿沟。”
2024年1月1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作为我国首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条例》的施行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
《条例》着眼于平衡未成年人发展权和受保护权的相互关系,明确指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和网络空间的规律和特点。保护工作不是单一主体责任,而是要实行社会共治。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协同发力,织牢织密未成年人“防护网”,更好守护“数字原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