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西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
2000年成立于教育部西北师范大学的组织
教育部西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成立于2000年1月,它是教育部在全国八所师范院校首批成立的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之一。
中心简介
成立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是教育部在推进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所采用的重要策略和手段。旨在发挥师范大学的学术优势,为新课程保驾护航。
主要职能
1、 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研究工作;承担教育部的委托项目并申请有关项目;
2、 协调西北地区的教育科学研究人员、教育行政人员和教师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3、 跟踪指导西北地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的工作;接受委托为实验区培训新课程骨干教师等;
4、 提供国内外课程研究信息,并开展咨询服务。
中心成员
主 任:王嘉毅(副校长蒹中心主任)
常务副主任:傅 敏
副主任:孟胜旺
办公室:胡君
工作特色
教育部西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自成立以来,积极参与新一轮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新课程基本理念为指导,结合西北地区的实际,密切关注西北地区,特别是西北农村和民族地区的基础教育改革,以行动研究为主要工作策略,团结有关专家、教研人员和一线教师,走进实验区、深入课堂,倾听他们的真实声音,与他们共同探讨、体验、分享新课程,与实验区教师一起研究解决新课程实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先后成功培训新课程师资近万人,积累了丰富工作经验和特色。
我们的特色是:参与式教师培训培训;长期不间断地深入新课程实验区跟踪指导;引领以校为本的教研和培训。
中心定位
经过三年多来的工作,对于教育部在我校等高校成立课程中心的目的和任务,我们的认识愈来愈清楚和深刻。我们对自己的基本定位是:
1.指导和跟踪实验区工作,这是中心的中心工作;
新课程是学校文化的重建。随着新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逐步推进,我们会遇到许多从未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在西北地区这样一个在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都有自身特殊性的地区,学术应到显得更为必要。因此,坚持密切关注实验区、关注实验工作,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以及时的指导是我们的中心工作。为此,我们在密切与实验区的关系的同时,也鼓励我们的专家、高校教师深入基础教育的第一线,为他们走进实验区创造条件。
2.新课程教师培训;
如何保证对进入新课程的教师以“原汁原味”的培训是我们在推进新课程进行教师培训时遇到的一个难点。对此,我们一方面请教育部课程中心的领导和专家与我们以支持,另一方面,我们在人力、物力和条件有限的情况下,积极承担新课程教师培训任务。
3.完成教育部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交付的育新课程实验有关的各项任务;
课程中心是教育部为了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有关高校设立的学术机构,它理所应当要完成教育部委托的有关任务。因此,我们把完成教育部委托的相关任务作为我们的己任。
4.在我校师范生和教师教育中进行新课程的培训和教学;
如何使在校的师范生了解新课程是各有关高校面临的重要课题。我们中心将这项工作作为我们工作的又一重要内容。
5.承担国家教育科学重点研究项目;
承担完成由我校校长王利民教授承担的国家“十五”教育科学重点规划项目“西北地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理论与实验研究”。
最新修订时间:2022-09-30 16:24
目录
概述
中心简介
主要职能
中心成员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