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批准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的通知
教育部、卫生部2012年发布的通知
教高函[2012]20号
简介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加快推进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经研究,教育部、卫生部共同组织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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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高校根据《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教高〔2012〕7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申报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高校的通知》(教高厅〔2012〕1号)的要求提出了改革试点申请,并递交了项目申报书。根据地方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初审意见,教育部、卫生部共同组织专家对提交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核,确定了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125所,改革试点项目178项,其中拔尖创新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26项,五年制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72项,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39项,“3+2”三年制专科临床医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41项(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有关高校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和本校方案,精心筹划,周密安排,做好计划的实施工作,确保人才教育培养质量。教育部、卫生部将适时组织改革试点的交流和总结工作。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06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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