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教学名师奖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发的教学类奖项
国家级教学名师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发的教学类奖项,旨在表彰既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又能长期从事基础课教学工作,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授。
奖项历史
2003年,教育部组织第一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
2006年,组织了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北京大学姜伯驹同志等100名“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奖教师予以表彰。
组织流程
申报条件
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一线教师。已获得前四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2003至2008年已确定为吉林省教学名师但未被确定为国家教学名师的,可重新作为2009年国家教学名师的推荐人选,其推荐程序同新申报省级教学名师采取同样的方式进行,但不再授予省级教学名师称号。
评选考核
从事本科教学的参评教师须受聘教授职务;教学效果好,学术造诣高,在同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知名度;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坚持连续3年以上(含3年)讲授基础课程;主持或承担多项高级别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多;出版多部科研专著或发表多篇高质量的科研论文,科研成果的学术意义或社会经济效益大。
除以上条件外,原则上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2001年之后,获得过省级一等以上教学成果奖励(限前3位);
2.2001年之后,国家级教学项目(包括精品课程、教学团队、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和国家及重大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
3.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
5.担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分委会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
获奖名单
文化传统
为了表彰既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又能长期从事基础课教学工作,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授,进而推动教授上讲台,全面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评价
2003年教育部组织第一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以来,高等教育战线涌现出一大批优秀教师,他们在学术研究中取得突出成就的同时,主动承担本专科基础课教学任务,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采用启发式教学,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造精神融入到整个教学工作中,在引领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改革、创新课程教材和教学模式、创建合理教学梯队等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2 11:50
目录
概述
奖项历史
组织流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