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宗庆,字汝承,号梅坡,明思南府(现思南县思唐镇)人。明嘉靖十三年(1534年)举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进士。官位初为按察使,任职于遵化、吴越、河南、广西、云南等地。嘉靖四十二年(1563)晋升云南巡抚。
人物生平
河南任职期间,教民垦田,引水灌溉,亲自教他们耕田除草,使河南人知晓种稻。后晋升广西按察使,嘉靖四十二年(1563)晋升副都御史巡抚云南。传说其天资聪颖,读书一目十行,与李渭(号同野)同岁中举,同野以讲学称著,而梅坡则为文章与之齐名,所著《梅坡集》,可惜已失传。
重视民生,廉洁奉公是敖宗庆的施政之道。任职遵化时期,当地多干旱少雨,宗庆命村民多植梨树以济渴,几年后皆成林。分守河南时,当以身作则,倡导勤俭节约,反对奢靡浪费,令士民多垦荒土,凿河导水以灌溉农田,教士民耕田锄草,士民得以丰衣足食。后因功升任广西按察使,上任初期,驻地时有地方兵民互相争斗,起骚乱,宗庆多次调停,终平息事态,颇获战绩与名望,同时积极安抚戍守边疆士兵,认真履行职责,且压案处理令百姓信服,不上报求赏,宗庆常道:“杀人、媚人,吾不为矣。”官升至云南巡抚,主理政务期间,实行依法自治,赏罚严明,对违法乱纪者严厉打击。又因云南地处边陲,时有匪盗作乱,滋扰地方正常秩序,敖宗庆奋勇当先,率军围剿,铁锁箐乱,指授方略,屡建奇功,政绩卓著,力保一方平安,深受当地人民爱戴。
宗庆天资聪颖,读书一目十行,才华横溢,勤政清廉,曾著诗文《梅坡集》一部,可惜已失传。后致仕后,敖宗庆告老还乡,以闲居林下,母亲董氏年迈80,朝夕侍奉,时为孺子状以娱之,乡人多受感激,纷纷以宗庆孝顺为榜样。
人物评价
宗庆为明代思南才俊,国之栋梁,品格高尚,忠孝两全,是社会有贡献之人。明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敖宗庆与同为思南府、同时代、同进士、同朝为官的田秋、李渭、萧重望之四人,因有良好官声,响动朝野,被朝中看重,明神宗朱翊钧皇帝特赐封他们“西台四杰”,并下令于北京西郊敕建“西台四杰坊”,以彰显思南府人的为官美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