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谕,读音为chì yù,汉语词语,意思是皇帝的诏令。
解释
(1).皇帝的诏令。(2).
告戒晓谕。(3).以敕书晓谕。
清代敕谕的性质和用途
敕谕是皇帝针对某时某地发生的重大事件,向特定地区或部门公布的重要政策法令,以及对有关臣民下达的重要命令、要求和训诫,还用来谕诰外藩属国君王,甚至西洋各国国王。因为只是向部分地区和部门颁发的,所以文种规格略低于诏书。 清初,敕谕使用的较多,例如颁发海禁令时,对东西沿海各省军民人等宣布必须遵守的法令,平定三藩之乱时,向云南各级官员、土司、军民人等发出不得追随叛逆,支持朝廷进剿的命令,康熙平定蒙古准噶尔部首领噶尔丹分裂叛乱活动,对青海、西藏诸藩部发vhude谕诰,军用敕谕。对各部院衙门颁发的敕谕也很常见,比如,规定吏、户、礼、兵、刑、工、理藩院等衙门各方面的重要政策和要求,等等。
出处
南朝·陈·徐陵《为贞阳侯重与王太尉书》:“敕谕分明,信誓殊重。”
《汉书·东平王刘宇传》:“上於是遣太中大夫 张子蟜 奉玺书敕谕之。” 颜师古注:“约敕而晓告之也。”
《红楼梦》第五八回:“敕谕天下,凡有爵之家,一年内不得筵宴音乐,庶民皆三月不得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