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艇是指用于救助遇险人员及集结救生艇、筏,且有良好操纵性的机动小艇。为了更安全地、更快捷地救助遇险人员和集结海上救生艇筏,船舶必须按规定配备救助艇。
类型
在海船上配备使用的救助艇,从制造材料上来分类,大致分为三种:
1)刚性救助艇,是船上使用比较普遍的一种救助艇。
2)充气式救助艇,是主要由橡胶材料及附属材料构成的救助艇。
3)刚性充气混合式救助艇,就是在制造艇体的材料中有刚性材料又有橡胶材料的救助艇。
构造
为了减缓救助艇在离靠操纵时挤压、撞击对艇壳造成的破坏,围绕着艇体四周舷边镶贴着用橡胶材料制成的护舷材。在救助艇艇首设有一个首缆释放器,在救助艇艇尾左右两舷侧各设一个缆桩,主要为拖带、集结救生艇筏时使用。在以单臂吊艇架进行降放与回收操作的救助艇结构中,设有一个艇首部吊艇座、两个艇尾部吊艇座,形成三点聚合成一点来进行控制吊升和降放操作。在救助艇尾部设有一个手摇排水泵,以便于及时地排除在艇内积存的污水。通过排水泵的排水管系将积聚在艇内的污水排出艇外。在救助艇尾部艇内最低处设有一个泄水口,便于在航行中或者其他情况下使艇内积水自然流淌排泄到艇外。艇底塞设立在救助艇尾部最低处,在救助艇离水状态下将艇底塞打开,以便于排除艇内积水。在救助艇尾部,固定设有一个由铝合金制成的折叠式固定登艇梯,便于水中人员登艇使用。救生扶手绳是方便于水中人员利用扶手绳等待救助或协助攀附救助艇时使用。
一般要求
1)须符合对救生艇的一般要求。
2)其长度应不小于3.8米,且不大于8.5米。
3)应至少能乘载5个坐下的人员和1个躺下的人员。
4)刚性与充气混合结构的救助艇,应符合其适用的要求,并通过主管机关认可。
5)除具有足够舷弧的救助外,救助艇应设有不少于15%艇长的延伸艇首盖。
6)救助艇应能以航速达到6海里进行操纵,并保持此航速至少4小时(救助艇的航速可以超过6海里)。
7)救助艇在海浪中应具有足够的机动性和操纵性,以便能从水中拯救人员、集结救生筏,并能以至2海里航速拖带船舶所配备的载足全部乘员及属具或相当重量的最大救生筏。
8)救助艇若装设舷外发动机,舵与舵柄可以是该机的组成部分。救助艇还可以装设具有认可
燃油系统的汽油驱动舷外发动机,但燃油柜应有特殊的防火和防爆保护。
9)拖带装置应永久地安装在救助艇上,其强度应足够集结成拖带船舶所配备的载足全部乘员及属具或相当重量的最大救生筏。
10)救助艇应设有存放。
配备
1)500总吨及以上的客船应在船舶每舷至少配备一艘救助艇。
2)500总吨以下的客船应至少配备一艘救助艇。
3)货船应至少配备一艘救助艇。
4)如果救生艇符合救助艇的要求,则可将此救生艇作为救助艇。
属具
每艘救助艇的正常属具包括:
(1)足够数量的可浮手划桨1套,以供在平静海面划桨前进。每支桨应配齐桨架、桨叉或等效装置。桨架或桨叉应以短绳或链条系于艇上。
(2)可浮水瓢1只。
(3)涂有发光剂或具有适当照明装置的有效艇罗经和罗经柜1个。
(4)
海锚1个,配有足够强度的锚索和收锚索各1根,其长度不少于10m。
(5)足够长度和强度的首缆1根,连附脱开装置,设置在救助艇的前端。
(6)长度不少于50m的可浮拖缆1根,该拖缆的强度足以满足至少以2 kn航速拖带船舶所配备的载足全部乘员及属具或相当质量的最大
救生筏。
(7)防水手电筒1个,连同备用电池1副及备用灯泡1只装在防水容器内。
(8)哨笛或等效的音响号具1只。
(9)急救药包1个,置于用后可盖紧的水密箱内。
(10)系有长度不少于30 In浮索的可浮救助环2个。
(11)
探照灯1盏,其水平和垂直扇面至少为6°,所测得的
光强为2500 cd,可连续工作不少于3h。
(12)有效的雷达反射器1具。
(13)足供10%救助艇额定乘员使用的保温用具,或2件,取其大者。
(14)适用于扑灭油类火的便携式灭火器1具。
存放
(1)救助艇在船上应该始终保持准备使用状态,要求达到在不超过5 min的时间内,就能够降落。
(2)救助艇的存放位置应该不影响其他救生设备的操作使用。
(3)救助艇应该存放在便于降落和回收的位置。
(4)如果是救生艇兼作救助艇,其存放的位置还应该符合救生艇存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