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监察是指监察机关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的,对所属单位部门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行为、能力、运转状态、效率、效果、效益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活动。
定义和概念
效能监察与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同为行政监察的三个主要方面,通过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功能和作用
(1)监督作用。效能监察是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效能监察中,监察部门的主要责任是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2)保证作用。效能监察的保证作用除了监督监察对象特别是执法部门是否忠实地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使其尽职尽责。 (3)预防作用。即监察机关运用行政监察法规和监察手段,对可能发生的问题采取防范性措施。 (4)调节作用。即针对效能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补救措施和改进办法。 (5)反馈作用,即信息反馈。在效能监察工作中,监察部门可以将捕获的信息,通过有效形式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