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体制
统治阶级管理政法事务的统治方式、方法的总和
政法体制,是指统治阶级管理政法事务的统治方式、方法的总和。由政法机关的主体、行使权力的方式以及行使权力的范围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包括4个方面的内容:(1)政法机构的建设,包括政党、国家的权力机关和执行机关,还有各种社会政治团体,以及这些团体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所采取的活动原则。(2)政法权力的配置,包括国家权力和政府权力的配置两部分。国家权力的配置主要表现为党和政府的关系以及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监督等权力的实际分配状况。
政法规范的制定,包括确立各种法规、领导体制、行政体制、干部制度、决策程序、司法程序等一系列政治规范,以便为人们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提供行动的准则。政法机制的运行,包括国家管理的方式和原则,各种政法机构之间的协调与联系的方式,政法信息的传递和沟通的渠道等。由这四方面内容构成的政法体制,是以实现对社会政法生活的统治和管理为职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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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7-28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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