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可行性是指某项政策在政治被接受的可能性,这里既包括政府机构和政治组织内部的政治,也包括选择的政治,即当事人是否接受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案和结果。
分类
(1)政治资源限制——包括政治支持度,政治和行政技术;
(2)分配限制——政治是整个社会对价值所做的权威性分配,分配的差距有一定限度;
(3)制度的限制——政策分析不能为所欲为,必须在一定的制度限制之内进行。
影响因素
第一,政治家、政府官员和政策分析人员因各自和利益、追求不同,他们考虑问题和处理问题的方式也会不同。例如,政治家所考虑的政策目标首先要有利于自己的政治目的,如有利于自己的连任和升迁。因此,他总是尽力扩散目标,希望有更多的人知道这项政策。在资源分配上,政府官员总是像撒胡椒粉一样把资源广泛地分配给许多方案。而政策分析人员则不同,他们要努力明确目标,从众多的备选方案中挑选出最佳方案,并希望优先方案得到优先支持。这样,政治家与政策分析人员之间的不一致就很难避免。
第二,政策分析希望事先考虑的问题,从政治的角度看往往并不都是当务之急,不值得现在就考虑,而政治的考虑则更多急功近利,更讲眼前的利害得失。他引用著名政策科学家德罗尔所作的一个生动比喻对此作了说明:“政策科学的理论指出,人们不应该到了河边才考虑过河问题。相反,应事先考虑行动的区域,确认流经该区域的河流,决定是否完全有必要过河——如果有必要过河的话,还要决策从什么地方过。然后,事先准备好建桥材料,并设计合理的工作计划,以便到达那条河时,建桥工作已准备就绪。而讲求实际的政治理论却认为,过河问题应该到了河边再说,最好是水已淹到了喉咙时再说——大祸临头时,人们终归会完全同意,必须立即过河,必须竭尽全力办好安全过河所需的一切事情。”
第三,一项政策往往同时受到多种政治因素的影响。奎德认为,政策的接受者是多重组织,包括特殊的利益集团、官僚和民众。在这种情况下,要制定有关各方都能接受的妥协方案。尤其要制定一些既能提高政策的可接受性而又不降低政策目标的妥协方案。在奎德看来,通过政策分析,我们可以找到这种方案。
第四,有些政策会碰到政治上的反对者。奎德认为,决策者这时应该争取更多潜在的支持者。在他看来,有时,反对者仅仅是由于经济上的利益而反对某项方案,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取给损益人利益补偿的办法,或者记他们得到其他方面的收益,这样往往能使方案成为可接受的,因而在政治上是行得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