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破产(zhèng fǔ pò chǎn),并不是在剥夺政府的“法人资格”,而是为了让政府真正摆脱财政危机,不至于使公共财政收支陷入某种恶性循环之中不能自拔。即政府破产,是为了政府财政获得健康的
重生。
一个政府,如果拥有无限征收权,即政府或政府的职能部门甚至能够自行决定征不征税、征什么税、征多少税,那么破产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一个政府拥有的只是有限征收权,即政府只有征收执行权,征不征税、征什么税、征多少税由议会决定或
选民直接决定,那政府在市场变动之下出现流动性的相对枯竭从而破产是有可能的。
事实上,对税收权(如何找钱)、财政权(如何花钱)的限制与否,正体现了前现代政府和现代政府的本质区别,
有限政府的含意正是指政府在税收和财政上的有限权力。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破产正是保护社会免受政府进一步侵害的制度屏障。
美国地方政府破产的实例很多,比较重大的有加州
橘子郡(Orange County)因投资失败而于1994年破产,阿拉巴马Millport因工厂关闭销售税收入大减而于2005年破产;阿拉巴马杰佛逊县政府因财政负债高达32亿美元而于2008年破产。
橘县是美国的一个县,位于加利福尼亚州南部,因盛产柑橘而得名。这里是加州最富有的地区,全县GDP达1180亿美元,人均收入7万美元。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富裕的县,1994年12月6日却不得不宣布财政破产。这就是美国著名的橘县政府破产事件。导致橘县政府破产的原因在于,主管橘县财政税收和公共存款的司库RobertCitron把政府的资金投入华尔街的
债券市场,结果投资失利,造成橘县财政损失17亿美元,超出了政府财政的承受能力,发生支付危机,橘县政府只好宣布破产。
对于当代中国人来说,政府破产是一件不可思议和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中国政府一向被认为具有无限的信用。即使是地方政府,也顶多会出现财政紧张,而绝没有财政破产的可能。但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在制度框架内得到妥善的安排,政府破产也会成为现实。虽然,由于中国的政治结构,地方政府一般不会出现如美国橘县那样典型的破产形式,但政府的财政危机同样会对地方的各项事务造成严重的威胁。而且,没有明确的破产安排并不见得是好事,这往往会使得财政危机不能得到充分的揭示,结果就是危机久久不能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