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12月25日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上通过了第一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建立人民政协地方各级委员会的条件已经成熟。
1955年2月5日,中共辽宁省委邀请各
民主党派、各
人民团体负责人及各族各界代表人物举行会议,协商成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有关问题。推选中共辽宁省委书记黄欧东、中共辽宁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张雪轩、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辽宁省分部筹委会主任委员宁武、中国民主同盟辽宁省支部主任委员陈先舟、中国民主建国会沈阳市分会筹委会负责人巩天民、中国民主促进会沈阳市分会筹委会主任委员车向忱、沈阳市科学技术普及协会筹委会主任委员、科学家、无党派人士靳树梁、九三学社在沈阳市中央委员、科学家葛庭燧、台湾民主自治同盟旅大市特别支部主任委员黄启章、辽宁省总工会主席张烈、中共辽宁省委文教部部长王堃骋、中国作家协会沈阳分会主席草明(女)、辽宁省文联筹委会主任安波、原辽东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副主席王奉漳、中共辽宁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秘书长章岩(女)为辽宁省政协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筹备委员会委员,并推选张雪轩为主任委员,宁武、车向忱、陈先舟、巩天民为副主任委员,章岩为秘书长。筹委会先后召开两次会议,协商通过了政协辽宁省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组成名单和召开一届一次会议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