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条是收到别人或单位送到的钱物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据性的
应用文。收条也称作收据。收条也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应用文样式。
原来借钱物或欠钱物一方将所欠、借的钱物还回时,借出方当事人不在场,而只能由他人代收时可以写收条。当事人在场,则不必再写收条,而只把原来的
欠条或
借条退回或销毁即可。
单位和单位之间的各种钱物往来,
均应开据收条。当然,在正式的场合下,一般都有国家统一印制的正式的票据,这属于另一类情况。
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是某人经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经手人:”的字样。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