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商户签有协议或为持卡人提供服务,直接或间接凭交易单据(包括
电子单据或纸质单据)参加交换的
清算会员单位。
收单机构主要负责
特约商户的开拓与管理、授权请求、账单结算等活动,其利益主要来源于商户回佣、商户支付的其他
服务费(如POS终端租用费、月费等)及商户存款增加。
餐饮、宾馆、娱乐、珠宝金饰、百货、超市、房地产、
汽车销售等高端商户均掌握在一线收单机构和银行手中。尽管
手续费标准较高的核心商户数量只占到商户总额的少数比例,却为收单机构提供了绝大部分盈利。
一类是
第三方支付,就是以
非金融机构的第三方支付公司为
信用中介,通过和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具备很好的实力和信用保障,在银行的监管下保证交易双方利益的独立机构,在消费者与银行之间建立一个某种形式的
数据交换和信息确认的支付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