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贸易条件亦称 “进口能力指数”。出口收入与进口价格之间的比率。它表示一定时期内一国的进口能力,即一定量商品的出口收入所能购买的进口商品数量。
收入贸易条件指数又可表示为纯易货贸易条件指数与出口数量指数的乘积。收入贸易条件指数的上升或下降可表示出口贸易量的变化对进口能力的扩大 (出口购买力的增加),或对进口能力的缩减 (出口购买力的减弱)。前者为有利的收入贸易条件,后者为不利的收入贸易条件。在贸易周期的循环过程中,很容易发生收入贸易条件与纯易货贸易条件呈反方向变动的矛盾现象。事实上,一国的进口能力并非只取决于出口收入的多少,资本流动、外国捐赠、移民汇款等也都是影响进口能力的重要因素,故收入贸易条件作为一种指标并不能反映一国真实的进口能力。
相对于价格贸易条件,收入贸易条件对一国的贸易利益和经济福利的反映要更准确得多,因此,从价格贸易条件到收入贸易条件,学者们对贸易条件这一概念的认识显然进了一步,但收入贸易条件的计算前提仍然是同类商品(严格地讲,应是同种商品,但在贸易实践中要对同种商品的贸易条件进行实证,是比较困难的,大多数是采用同类商品进行实证),而在国际贸易实践中商品种类变化的速度是非常快的。
收入贸易条件是用价格贸易条件指数Px/Pm 乘以出口商品数量指数Qx 得到的, 它反映了一国出口商品的总体进口能力的变动情况以及一国通过对外贸易满足本国消费需求和经济增长的能力,对宏观经济的影响较直接。但收入贸易条件无法说明贸易条件的改善是由于出口商品结构优化、技术含量提高还是由于低价促销带动出口数量增长,无法表明一国出口商品的实际竞争能力。
如果商品贸易条件下降导致出口收入更大幅度的增加,则收入贸易条件就是上升的。例如,如果赞比亚增加了铜的出口,从而导致世界铜价的下跌,但铜价下跌的幅度小于铜出口量增加的幅度,则铜的出口收入就会增加,在进口价格不变的情况下,该国的收入贸易条件就是上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