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型增值税是以销售收入减去所购中间产品价值与折旧额的余额为课税对象,即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将外购固定资产的折旧部分扣除。用公式表示为:增值额=消费额+
净投资
计算增值税时,对
外购固定资产价款只允许扣除当期计入
产品价值的
折旧费部分,
法定增值额相当于当期工资、租金、利息、利润等各增值项目之和。
此类型增值税的法定增值额等于理论
增值额,从理论上讲,这是一种标准的增值税,但对
外购固定资产价款以折旧方式分期转入产品价值部分因无法提供合法的外购凭证,不利于规范凭票扣税的计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