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作战中不担任主攻、但是主要用于压制的人火力及人员调动的所有武器都可以称为“支援武器”例如:1、在特种作战中,狙击枪、火箭筒、迫击炮甚至手榴弹、地雷都可以是支援武器2、在装甲机械化部队“闪电战”中,自行火炮、
装甲运兵车、火箭炮、武装直升机、攻击机甚至“战斧”巡航导弹等都可以算“支援武器”3、在防守作战中,各种火炮、攻击机、武直、单兵重武器也是“支援武器”这个没有固定分类,如果一定要给个范围的话,狙击步枪、
单兵导弹、火箭筒、
榴弹发射器、各型火炮、战术攻击机、武直、精确制导弹药都是“支援武器”。
总之只要是用来支援进攻的武器,都可称为支援武器。这些武器可以是狙击枪、重机枪、
高射机枪、单兵火箭等轻武器;也可是
重型火炮、火箭炮、各种
精确制导武器等重装备;究竟是使用哪些则是根据战场情况而定。但使用的原则是一样的:火力必须比担任突击任务的的部队的装备强,并且这些火力可以压制敌人的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