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振锋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支振锋,1977年9月出生,河南新蔡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政治学博士后。
人物概述
现为中国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在法理学和网络法治研究方向招收硕士生、博士生与博士后研究人员。中组部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荣获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入选江西省引进培养创新创业高层次人才“双千计划”,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会,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理事,中央网信办法律顾问。
研究领域为法治理论、比较政治、网络治理与法治。近年来致力于网络安全、数据治理、互联网信息内容、人工智能新技术新应用、数字经济等方面法律问题的研究,并参与国家有关部门决策咨询、论证与支撑工作,发表了一系列成果。
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项,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等其他国家社科课题2项,主持最高人民法院、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级课题约20项,其他单位委托课题约20项。出版学术专著3部、译著6部、主编或合著9部,在《法学研究》《政治学研究》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60多篇,在《求是》发表文章4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发表文章90余篇,在《经济日报》《法制日报》等其他报刊发表文章210多篇,《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6篇,提交内部报告20余篇并多次获得采用。
在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大学)授课,牵头西北大学教改计划2项。曾在美国哥、荷兰、英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做访问学者。兼任浙江、江苏、新疆等省委网信办及《人民日报》评论部等咨询专家。曾为中办、中宣部、中央网信办、国务院港澳办等部门借调或抽调;经常性参与网信法规与重要文稿论证或起草,十九大以来历次作为中央网信办中央宣讲团成员在多省(区市)宣讲中央全会精神;多次接受央视《新闻联播》《焦点访谈》及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媒体采访。
出版图书
科研成果
综述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项,其他国家社科课题2项,主持最高人民法院、中宣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司法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市场总局等课题约20项,其他课题约20项。出版学术专著3部、译著6部、主编或合著10部,在《法学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60多篇,在《求是》发表文章4篇,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发表文章90余篇,在《经济日报》《法制日报》等其他报刊发表文章210多篇。《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6篇。提交内部报告30余篇。曾在美、荷、英等国及中国台湾地区做访问学者。兼任浙江、江苏、新疆等省委网信办及《人民日报》评论部等咨询专家。曾为中办、中宣部、中央网信办、国务院港澳办等部门借调或抽调;经常性参与相关法规、重要文稿论证或起草,或宣讲中央精神;多次接受央视《新闻联播》《焦点访谈》及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媒体采访。
学术贡献
1.作为在网络信息新技术领域较早进行专门研究的学者,致力于信息革命、网络信息内容、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与算法监管、智慧司法、数据安全以及网络空间国际治理与供应链安全等方面研究,已取得若干重要前期成果。常规性参与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决策咨询论证工作,以不同形式参与了包括领导人重要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重要立法以及中央网信办(国家网信办)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一系列网信领域重要文稿的咨询、论证、起草或立法工作。
2.集中从事法治建设的国际经验比较研究,投入大量精力对第三世界国际法治建设的实践进行系统梳理和比较,强调从经验层面探究法治建设的实践性、支撑性以及约束性条件,注重研究的精细化理路,发表了一系列研究成果,提出了法治建设的“国家能力悖论”,以及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微观法治”等有一定创新性的理论提法,努力试图从法律的实证研究中寻找新发现,提出新解释,提炼新理论。
3.致力于法哲学与一般法律理论的研究。一是注重从学术史的角度对中国法学理论进行梳理和研究,并在与国外法学基础理论的比较中,探讨我国学者贡献“中国法理”的可能性;二是多年来坚持从事国家与地方立法、法治政府建设、司法公平等相关研究,已取得较多重要的研究成果,部分成果已被国家相关部门采纳。
代表成果
1.信息革命与综合治理
(1)《信息化助力法治发展进步》(《人民日报》2019年7月5日理论版)
基本观点:信息革命深刻而全面地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社会组织方式、国家治理机制、法律规制方式。信息技术为法治政府建设赋能,极大优化司法业务和流程,为现代法治创造新工具、注入新动能。信息技术是把“双刃剑”,它在造福人民、助力治理的同时,也带来一系列现实和潜在的法律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将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为最大增量,需要我们有更高超的治理能力和法律智慧。在探寻信息时代法治发展规律的同时,还应把握技术发展规律、研究产业发展规律,并将它们有机融合,运用新思维,拥抱新技术,形成网络法治新方案。
(2)《加快推进网络强国建设的根本遵循》(《光明日报》2018年5月17日理论版)
基本观点:信息化为中华民族带来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我们必须抓住这次宝贵机遇,着力推动信息网络技术和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深度融合,坚持以智能制造作为两化融合的主攻方向,发挥制造大国和网络大国的双重优势,推动工业经济向数据驱动型创新体系和发展模式转变。大幅提升网络设施支撑能力、核心技术创新能力、产业融合引领能力、网络空间防护能力和依法管网治网能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网络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前瞻布局工业互联网,大力发展智能融合型产业,打造一批具有生态控制力的平台型企业,构筑形成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数字经济新形态。信息化将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注入澎湃动能。以自主创新推动新时代网络强国建设,以网络综合治理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厚植互联网发展的法治土壤》(《光明日报》2016年11月25日第6版)
基本观点: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新应用促进技术创新、经济发展的同时,侵害个人隐私、侵犯知识产权、网络犯罪等时有发生,世界范围内网络攻击、网络恐怖主义活动等成为全球公害。安全与发展、自由与秩序、自主与操纵,始终是互联网发展的主题。网络的本质在于互联,信息的价值在于互通。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基础;不能以绝对安全而遏制发展,不能以绝对掌控而排斥交流。必将通过厚植互联网发展的法治土壤,促进网信事业的繁荣,让互联网更好地造福社会大众。
2.技术创新与内容治理
(1)《跨国企业遵守“一个中国”原则状况观察报告(2019)》(合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0年版;《跨国企业遵守“一个中国”原则状况观察课题组:<跨国企业遵守“一个中国”原则状况观察(2018)——从世界500强企业官网对我国港澳台地区标识切入>》(载于李林 支振锋主编《网络法治蓝皮书:中国网络法治发展报告(201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9年版);《跨国企业遵守“一个中国”原则状况观察课题组:<跨国企业遵守“一个中国”原则状况观察(2019)——从世界500强企业官网对我国港澳台地区标识切入>》(载于李林 支振锋主编《网络法治蓝皮书:中国网络法治发展报告(201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
基本观点:新技术带来了网络空间信息内容治理的新问题。维护国家在网络空间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我国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的重要任务。从世界500强企业的官网(特指该公司总部在其注册国家所开办的官方网站)对我国港澳台地区的标识情况切入,观察相关外企对“一个中国”原则要求的遵守情况,发现500强企业对“一个中国”原则的遵守情况不容乐观。相关部门应严肃对待跨国企业在其官方网站错误或不当标识中国领土的行为,坚决反对和遏制网络空间中妄图分割中国的反动势力,坚决打击一切侵害我国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行为。
(2)《织密清朗网络空间的规则之网》(《光明日报》2020年1月9日第3版)
基本观点:虽然我国已经初步实现了网络新闻、搜索引擎、网络直播、移动App、网络跟帖评论、网络论坛社区、网络群组、用户公众账号、微博客、网络音视频信息等所有具有媒体属性和社会动员能力的信息服务的全覆盖监管,但在以行政部门出台规范作为主要监管工具的情况下,不同行政部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与公共政策之间如何协调,部门规范与上位法之间如何衔接,监管部门与互联网平台、网民及行业组织之间如何互动,以及如何压实互联网平台对用户生产、复制、传播信息内容的监管责任,特别是个性化算法推荐、深度伪造等新技术条件下网络信息的监管,仍然需要一部更加具有综合性、体系性和统筹性的规范,以织密规则之网,破解碎片化问题。
(3)《守好互联网平台的价值出口》(《人民日报》2018年4月13日第5版)
基本观点:受惠于庞大的用户数量、科技进步以及网络基础设施升级等红利,我国互联网经济创新活跃、网络信息平台成长迅速,体现了中国市场令人赞叹的科技与商业模式创新,这也是无数技术和商业人才的奋斗成果。影响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巨大的用户群体绝不仅意味着金山银山,还意味着责任如山。对用户、市场、社会和国家肩负应有的责任,积极培育社会道德和主流价值观,决定着平台自身的品性和未来。
(4)《将法治更好融入网络空间道德建设》(《经济日报》2019年12月27日理论版)
基本观点: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抓好网络空间道德建设”,体现了对新科技条件下道德建设规律的新认识。在网络空间建构道德规范、强化道德认同、指引道德实践,需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持续强化教育引导,也需要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弘扬美德义行。
(5)《网络安全风险与互联网内容治理的法治化》(《改革》,2018年第1期)
基本观点:强化互联网内容治理,是防范化解网络安全风险的重要举措,而互联网内容治理的法治化,则是互联网内容治理的重要趋向。互联网内容治理立法已成为各国重要的关注点,世界各国纷纷从技术和立法层面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操纵进行了反制。俄罗斯颁布《信息、信息技术和信息保护法》的修正法案、美国相继通过了《波特曼-墨菲反宣传法》《美国国防授权法(NDAA)》及其配套法案,并通过种种其他手段进行“信息战”,德国针对社交媒体平台进行监管的法案《网络执行法》也已正式实施。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一套涵盖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等各个层级,贯穿刑法和行政法等各个部门法,包括司法解释在内,在内容上涉及刑事、治安管理以及行政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关于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的法律体系,从而确立起我国互联网信息管理的“四梁八柱”,为国家信息内容主管部门的管理与执法提供了基本遵循。但总体上看,仍然比较粗糙。如何协调国家监管与平台治理,如何在监管的同时不干预平台经营自主性,如何能够为平台这种私主体赋予类似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力,仍然是一个值得继续探索的重要问题。特别是在资本密集型的互联网新闻信息平台上,如何避免资本对新闻信息的宰制,如何在强调平台管理不良信息的同时避免平台对信息的过滤与控制,都值得深入探究。
3.数字经济、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
(1)《公开透明应与保护个人信息并重》(《人民日报》2017年6月4日第5版)
基本观点:利用不好个人数据,一个国家的互联网产业就很难繁荣发展;保护不好个人信息,一个国家就会失去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因此,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到《网络安全法》,从刑法修正案(九)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套专门、严密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制度,并与宪法、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相关行政法等构成了比较严密的体系。观念扭转往往比建章立制更难。在个人信息保护上,有了良法,还需要公民重视个人信息自我保护、市场对个人信息合理利用、政府部门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公民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乃至保障国家安全。
(2)《中国担当促进全球数字经济合作》(《光明日报》2017年12月6日理论版)
基本观点:数字经济已成为全球经济新亮点。新经济催生新业态,培育新企业。但信息鸿沟加剧了发展的不平衡。应发展数字经济,促进开放共享,让互联网发展成果真正造福人类。
(3)《美好世界的数字愿景与中国担当》(《网信军民融合》2018年第6期)
基本观点:改善监管,提升法治,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中国提出的携手共建美好世界的中国愿景,让互联网发展成果真正造福世界各国人民。
(4)《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世界人民》(《人民日报》2016年11月17日第5版)
基本观点:应充分重视和认真解决网络空间存在的信息泄露、网络窃密、网络诈骗等问题,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应联合起来,共同应对网络攻击、网络恐怖主义等全球公害,维护国内网络空间的清朗有序,维护国际网络空间的和平稳定。
4.新技术新应用与供应链安全
(1)《中国司法公开新媒体应用研究报告(2018)》(合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中国司法公开新媒体应用研究报告(2019)——人民法院庭审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合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基本观点:2018-2019年连续两年对全国法院庭审公开工作进行了第三方评估。作为此次评估的研究成果,这两本报告对庭审公开评估的对象、方法进行了详细论证,对该年度全国法院庭审公开工作的基本状况和所取得的进展进行了客观呈现和分析,发现我国庭审公开直播工作已经基本实现常态化,在社会中的反响渐强,但同时也存在庭审公开发展不平衡、庭审公开规则不统一问题,需要加以改进。
(2)《使人工智能成为引领创新发展的智慧“头雁”》(《光明日报》2018年11月8日第11版)
基本观点:要深入把握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特点,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契机,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中发挥人工智能作用,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占领人工智能核心技术最高点,有可能使我们在信息革命背景下突破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命门”。但人工智能也同样是双刃剑。一方面,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工智能发展,抓住民生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难点,从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需要出发,加强人工智能在教育、医疗卫生、体育、住房、交通、助残养老、家政服务等领域的深度应用;同时开发适用于政府服务和决策的人工智能系统,加强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和公共需求精准预测,运用人工智能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水平。另一方面,也要加强人工智能发展的潜在风险研判和防范,维护人民利益和国家安全,建立健全保障人工智能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伦理道德,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
(3)《打造支撑科技发展的产业链》(《人民日报》2018年7月8日理论版)
基本观点:突破核心技术,除了立足自主创新实现技术赶超之外,打造支撑技术发展的产业链和价值链也同样重要。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的整合能力越来越成为决定一项新技术前景的关键。钻研核心技术,一旦脱离了产业链、价值链,上下游不衔接,就可能白忙一场。
5.信息技术与国际治理
(1)《网络主权植根于现代法理》(《光明日报》2015年12月17日理论版,《新华文摘》转载)
基本观点:网络主权由此成为一个重要的枢纽性概念和逻辑连接点,它穿透国际与国内,沟通现实与虚拟,也贯穿政治与法律,因而成为一个既有现实承载,又有具体指涉,还有内在逻辑,而且内涵清晰、外延明确,深深植根于现代法理之中的科学概念。
(2)《互联网全球治理——中国智慧与中国贡献》(《中国社会科学报》,2017年9月15日第5版)
基本观点:针互联网全球治理的现实困境,指出中国始终是互联网全球治理的参与者、建设者、贡献者。作为网络大国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有充分的道义责任为全球互联网治理提供中国价值、中国立场和中国方案。通过描绘互联网全球治理的共同愿景、搭建互联网全球治理的中国平台、提出互联网全球法治的中国建议,来构建互联网全球治理的方案,在解决全球互联网具体问题中体现中国智慧。
(3)《互联网全球治理的法治之道》(《法制与社会发展》2017年第1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
基本观点:互联网在给人类带来福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但当前互联网全球治理体系发展不均衡,规则不健全,秩序不合理,结构畸形、霸权宰制、法治贫困。形式上技术社群自发制定规则,实则从根本上受到美国的控制,从而形成国际互联网去中心化掩盖下的权力垄断,一家独大下的丛林社会,对国际正义、尤其是第三世界国家极为不利。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国际社会需要公正的互联网治理法治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提出了推进互联网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四项原则”和“五点主张”,2016年乌镇峰会上又提出了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四个目标”,为互联网全球治理贡献出了中国方案,指出了法治之道。互联网的全球治理法治化要坚持尊重国家主权原则,建立平等参与互联网规则制定的机制,增强全球互联网治理的制度供给,最终实现全球互联网共享共治。
学术作品
1.信息革命与综合治理
(1)《网络法治蓝皮书:中国网络法治发展报告(2018)》(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45.8万字。
(2)《网络法治蓝皮书 No.2: 中国网络法治发展报告(2019)》(主编),社科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47万字。
(3)《中国网络法治发展报告(2018-2019)》(合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9年版,12.1万字。
(4)《营造孩子上网的良好生态》,《人民日报》2019年6月6日第9版,0.15万字。
(5)《打造支撑科技发展的产业链》,《光明日报》2018年7月8日第5版,0.16万字。
(6)《加快推进网络强国建设的根本遵循》,《光明日报》2018年5月17日理论版,0.45万字。
(7)《根治校园贷乱象须以良币驱逐劣币》,《光明日报》2017年9月10日第2版,0.15万字。
(8)《将法治精神贯彻到改革发展全过程》,《人民日报》2017年5月21日第5版,0.2万字。
(9)《为移动互联网业 增添政策红利》,《光明日报》2017年2月3日第2版,0.15万字。
(10)《厚植互联网发展的法治土壤》,《光明日报》2016年11月25日第6版,0.15万字。
(11)《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世界人民》,《人民日报》2016年11月17日第5版,0.15万字。
(12)《窃贼“起诉”暴露网络霸权》,《人民日报》2016年5月22日第5版,0.15万字。
(13)《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互联网发展》,《光明日报》2016年4月25日第2版,0.35万字;《求是》2016年第11期转载。
(14)《消除互联网发展的数字鸿沟》,《人民日报》2016年4月25日第5版,0.15万字。
(15)《网络发展要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发布时署名“本报评论员”),《人民日报》2016年4月21日第1版,0.15万字。
(16)《信用建设,治理体系新支柱》,《人民日报》2015年9月11日第13版,0.2万字。
(17)《互联网公司反腐败研究报告》(2万字,合作,待发表)。
2.网络技术与内容治理
(1)《织密清朗网络空间的规则之网》,《光明日报》2020年1月9日第3版。
(2)《强化平台责任,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光明日报》2018年5月15日第2版,0.15万字。
(3)《守好互联网平台的价值出口》,《光明日报》2018年4月13日第5版,0.15万字。
(4)《网络安全风险与互联网内容治理的法治化》,《改革》2018年第1期,0.4万字。
(5)《庭审直播呈现生动正义》,《人民日报》2017年3月14日第5版,0.13万字。
(6)《法治保障搜索服务不偏航》,《光明日报》2016年6月28日第7版,0.15万字。
(7)《互联网新闻信息及相关业务从业人员监管机制研究》,2018年5月提交中央网信办传播局。
(8)《互联网新闻企业特别管理股制度研究》,2018年10月提交中央网信办法规局。
(9)《互联网新闻信息及相关业务从业人员摸底调查调研报告》,2016年12月提交中央网信办传播局。
(10)《内容治理中的公民言论权利》(2万字,待发表)。
3.数字经济、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
(1)《中国担当促进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光明日报》2017年12月6日第10-11版,0.23万字。
(2)《提升数字能力,守护网络安全》,《人民日报》2017年9月25日第5版,0.15万字。
(3)《公开透明应与保护个人信息并重》,《人民日报》2017年6月4日第5版,0.15万字。
(4)《从源头抓好网络安全治理》,《光明日报》2016年9月5日第10版,0.15万字。
4.AI、算法等新技术新应用伦理与社会责任控制
(1)《中国司法公开新媒体应用研究报告(2015)——从庭审网络与微博直播切入》,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版,11.8万字。
(2)《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公开第三方评估(2017)》(合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版,7.1万字。
(3)《中国司法公开新媒体应用研究报告(2018)》,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版,10.1万字。
(4)《中国司法公开新媒体应用研究报告(2019)》,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9年版,8.5万字。
(5)《信息化助力法治发展进步(人民观察)》,《人民日报》2019年7月5日第9版,0.5万字。
(6)《使人工智能成为引领创新发展的智慧“头雁”》,《光明日报》2018年11月8日第11版,0.15万字。
(7)《中国司法在公开中积厚行远》,《人民日报》2016年3月3日第5版,0.15万字。
(8)《人工智能主体地位的法律悖论》(2万字,待发表)。
5.网络空间国际治理与供应链安全
(1)《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全球共识与中国智慧》,《光明日报》2019年10月25日理论版,0.5万字。
(2)《社会稳定的互联网作用机制》,《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8年第2期,0.7万字。
(3)《携手共建共享——走向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人民日报》2017年4月19日第22版,0.17万字。
(4)《互联网全球治理的法治之道》,《法制与社会发展》2017年第1期,2万字,知网引用18次;《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7年第5期转载;同时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2017年第2期转载。
(5)《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全球愿景与中国担当》,《光明日报》2016年11月27日理论版,0.3万字。
(6)《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要反对网络霸权》,《求是》2016年第17期,0.43万字。
(7)《为互联网的国际治理贡献中国方案》,《红旗文稿》2016年第2期,1.2万字。
(8)《尊重国家网络主权》,《人民日报》2016年2月7日理论版,0.15万字。
(9)《网络主权根植于现代法理》,《光明日报》2015年12月17日第4版,0.35万字;《新华文摘》2016年第7期转载。
(10)《全球网络新秩序有赖于平等共治》,《人民日报》2014年7月21日第5版,0.16万字。
(11)《网络主权指引国际治理新格局》,《人民日报》2016年1月5日第5版,0.12万字。
(12)《网络主权的法理基础》,(2017年2月,提交中央网信办法规局)。
6.法学理论——著作
(1)《驯化法律——哈特的法律规则理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25.3万字。
(2)《法律的驯化与内生性规则》,《法学研究》2009年第2期,2.3万字,知网引用18次。
(3)《哈特:法学元命题的追问》,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20.2万字。
(4)《西方法理学研究的新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32万字。
(5)《知识之学与思想之学——近世中国法理学研究省思》,《政法论坛》2009年第1期,2万字,知网引用20次。
(6)《从文本到问题:中国法理学研究的进取路径——从资源汲取的角度切入》,《中外法学》2009年第4期,2万字,知网引用14次。
(7)《法治建设的成败之道》,《马克思主义研究》2016年第2期,2万字,知网引用1次。
(8)《西方话语与中国法理——法学研究中的鬼话、童话、神话》,《新华文摘》2014年第5期转载。
(9)《“体制决定论”的力度与限度——从司法机关人财物省级统管切入》,《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4年第9期转载。
(10)《法治建设的成败之道》,《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6年第7期转载。
(11)《新时代呼唤中国法治的理论提振》,《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8年第8期转载。
(12)《以法律促进孝亲敬老——中国老龄化困局的法治对策》(合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版,12.1万字。
(13)《中国人才创新创业优质生态圈发展报告(2018)》(支振锋等合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年版,9.69万字。
(14)《西法东渐的思想史逻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即出,约23万字。
(15)《中国人才创新创业优质生态圈研究发展报告(2019)》(支振锋等合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9年版,12.5万字。
社会影响
1. 社会影响
积极参与实践,从事智库研究和法治宣传。多次受中央机关委托参与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向中央提交内部报告约20篇,并获相关批示。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论证,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主持全国法院庭审公开第三方评估,参加中央有关部门宣讲团到相关省市宣讲中央精神,并为地方党委政府中心组学习进行专家授课。曾被中央办公厅法规局、中央网信办法规局、中央宣传部和中央军委有关部门借调或抽调,参与起草相关重要文稿。
2. 出版报告
(1)2016年,国家智库报告:《中国司法公开新媒体应用研究报告(2015)》,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1.8万字。
(2)2018年,国家智库报告:《中国司法公开新媒体应用研究报告(2018)》,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0.1万字。
(3)2018年,国家智库报告:《中国人才创新创业优质生态圈发展报告(2018)》,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9.6万字。
3. 法治及网信工作宣讲
(1)2017年11月6日,受中央网信办邀请,作为“全国网信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宣讲团成员,赴贵州宣讲十九大精神2场。
(2)2017年11月14日,受中央网信办邀请,作为“全国网信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宣讲团成员,赴河北宣讲十九大精神3场。
(3)2017年12月19日,按中国法学会安排,在山东省做《新时代中国特色法治建设》讲座。
(4)2018年7月20日,根据中央网信办安排,作为“全国网信系统学习贯彻全国网信工作会议精神宣讲活动”宣讲团成员,赴陕西讲授《互联网内容建设和管理》。
(5)2019年4月9日,受中央宣传部邀请,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工作培训班” 讲授《加强网络空间道德建设》。
(6)2019年4月23日,受中央网信办邀请,为“网络空间国际治理培训班”做专题讲座。
(7)2019年5月14日,受公安部邀请,为“全国公安监管民警实战训练(北京)基地第五期培训班。
参考资料
支振锋.中国法学网.
中央网信办举行新一届法律顾问聘任仪式.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2023-10-13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08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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