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
支付能力是其做出
筹资和
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如果企业当期取得的
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以及
投资活动的现金收入,在偿付本期
债务后不足以支付经营活动的各项
支出,那么企业必须通过
短期借款等方式筹集短期现金以满足
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如果企业本期及以后各期取得的现金收入在偿还债务和满足经营活动的各项开支后都能有一定的盈余,那么企业就可以考虑进行投资,以促进企业成长发展;如果企业本期及以后各期取得的现金收入不足以满足投资需要,但投资完成后将会有足够的现金偿还投资,则企业可以考虑通过举借
长期借款、发行
长期债券等方式筹集长期资金以进行投资;如果本期企业取得的现金收入在偿还债务、满足经营支出、投资支出后仍有较大盈余,企业就可以做出分派
股利的
决策,回报投资者。
分析时将企业本期经营活动所取得的
现金收入和
企业本期所偿还的
债务、
企业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项
支出进行对比,确定可以用于
投资和发放股利的现金。如果企业本期有
投资活动取得的现金收入,可以将这部分收入加入
经营活动的现金收入中去,这样,将企业当期取代的现金收入与偿还
债务、经营活动各项
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即为企业可用于投资和分派
股利的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