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辐板式车轮》(GB/T 38183-2019)是2020年5月1日实施的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归口于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制定过程
制定背景
摩托车在生活中给民众带来和巨大的便利,车轮是摩托车行驶系统的主要部件,车轮的产品质量直接影响到驾驶人和行人的安全。摩托车车轮产品主要有轻合金车轮、辐板式车轮和辐条式车轮等3种形式,已有《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轻合金车轮》(GB/T 22435-2008)、《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轮辋》(QC/T 71-2009)等标准,而辐板式车轮尚无标准,给辐板式车轮的设计、生产、检验带来不便。因此,制定了国家标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辐板式车轮》(GB/T 38183-2019)。
编制进程
2013年12月,南昌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接到标准制定任务后,成立了标准编制组,成员单位有南昌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浙江风驰机械有限公司、宗申产业集团、鸿凯双泰(四川)零部件有限公司。标准编制组开展了标准的前期调研工作,查阅了世界摩托车和汽车车轮相关标准、法规及技术资料,对世界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辐板式车轮的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提出了标准的制定大纲和工作计划,并进行了分工。
2014年1月26日,国家标准计划《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辐板式车轮》(20131550-T-339)下达,项目周期24个月,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由TC114(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14SC1(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摩托车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年3月,标准编制组完成了标准的初稿。
2014年4月,在中汽协会摩托车车轮委员会在南昌召开的“车轮标准研讨会”上,对标准的初稿进行了讨论。
2014年10月,标准编制组对浙江风驰机械有限公司、永康安驰车轮有限公司、温岭飞驰车轮厂等国内辐板式车轮生产企业进行了调研。
2015年4月,在中汽协会摩托车车轮委员会在重庆召开的“车轮标准研讨会”上,对标准的修改稿进行了讨论。
2015年7月,完成了标准的相关验证工作,标准编制组对试验数据进行了分析整理,并于2015年8月形成了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2019年10月18日,国家标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辐板式车轮》(GB/T 38183-2019)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20年5月1日,国家标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辐板式车轮》(GB/T 38183-2019)实施,全部代替标准《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GB 22757-2008)。
制定依据
国家标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辐板式车轮》(GB/T 38183-2019)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规则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蒋康毅、陈建发、姚珍、谢良春、潘于清、刘成通。
标准目次
参考资料:
内容范围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辐板式车轮》(GB/T 38183-2019)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辐板式车轮的要求及试验方法。《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辐板式车轮》(GB/T 38183-2019)适用于道路上行驶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用辐板式车轮。
引用文件
参考资料:
实施建议
该标准的组织实施、技术措施以及实施日期的确定等事项建议遵从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摩托车分技术委员会及行业相关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
意义价值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辐板式车轮》(GB/T 38183-2019)的制定,解决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辐板式车轮在设计、生产和检验中无国家标准的问题,将能为摩托车辐板式车轮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提供统一的技术依据。对摩托车车轮行业的发展起引导作用,达到了规范行业管理的要求,对摩托车车轮行业的发展具有更加良好的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