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下乡政策
2009年3月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政策
摩托车下乡政策,是于2009年3月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正式在全国启动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
简介
2009年3月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正式在全国启动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按照方案,农民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并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微型客车的,给予10%补贴,购买摩托车按售价的13%给予补贴。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正式在全国启动实施汽车摩托车下乡。
根据实施方案,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农民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并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微型客车的,按换购轻型载货车或微型客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单价5万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5000元。同时,对报废三轮汽车每辆定额补贴2000元,报废低速货车每辆定额补贴3000元。每户农民限购一辆享受补贴的换购轻型载货车或微型客车,两年内不得过户。三轮汽车指原三轮农用车;低速货车指原四轮农用车;轻型载货车指总质量大于1.8吨但不超过6吨的载货汽车;微型客车指发动机排量在1.3升以下的载客汽车。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农民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单价5000元以上的,每辆定额补贴650元。每户农民限购两辆享受补贴的摩托车。
补贴细则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和质检总局等七部委联合向地方下发《汽车摩托车下乡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农民购买下乡汽车的补贴,农民购买轻型载货车和排量1.3升以下微型客车可获得最高每辆5000元的补贴,不过微型轿车不在补贴之列。
在方案中,七部委明确表示,对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的,按换购轻型车的销售价格10%补贴,如单价超过5万元,则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5000元;对购买微型客车的,同样按销售价格10%给予补贴,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同样定额补贴,每辆为5000元。上述两种车辆每户限购一辆。而对于购买摩托车,则按销售价格13%补贴,单价5000元,定额补贴650元。
进入补贴范围的轻型载货车是指总质量大于1.8吨但不超过6吨的载货机动车;微型客车指发动机排量在1.3升及以下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但轿车不适用补贴范围。
七部委表示,所有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企业均可参加汽车下乡。下乡汽车和摩托车的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责余下20%。新疆、内蒙古等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以及国家确定的汶川地震51个重灾县,由中央财政全额负责补贴。
对于农民如何获得补贴,方案表示,农民可在购买后向乡镇财政部门申报补贴资金。在审核后,乡镇财政部门须在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直接打入购买人储蓄存折粮食直补专用存折
七部委表示,享受财政补贴的汽车摩托车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享受补贴的汽车两年内不得过户。据悉,轻卡和微客的补贴政策持续到2009年12月31日,摩托车补贴则持续到2013年1月31日。
取消招标
商务部和财政部在3月5日联合发布公告称,国务院已决定取消“摩托车下乡”项目招标,将原“摩托车下乡”政策正式归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进行落实。
200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决定从2月起,将摩托车纳入“家电下乡”政策补贴范围。政府随后明确,将对摩托车厂商投标资格设定门槛,对产品型号进行招标。实施“家电下乡”地区的农民如果购买中标企业的中标型号摩托车,国家财政将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最高不超过650元)给予补贴。补贴金额高于其他家电产品。
按此规定,中标企业得以提高销量,占据更多农村市场份额;没有投标资格及不能中标的企业,则有可能丧失市场,最终将提高产业集中度。
因此,“摩托车下乡”招标制,遭到大量没有投标资格的中小摩托车生产商的反对。他们认为此举搅乱市场,推行不公平竞争,同时也不符合当前国家保障就业促进社会稳定的需要。
促进发展
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方案》指明,“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农民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并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微型客车的,按换购轻型载货车或微型客车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农民购买摩托车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
10%和13%这两个数字的公布,给无数做了多年“汽车梦”的农民朋友和迫切开拓农村汽车市场的厂商吃了一颗“定心丸”。
为把这项惠农的“好事办好”,向农村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产品和优质的售后服务,《方案》强调,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同期同类产品价格。生产厂商必须对产品质量、经销网点和售后服务进行承诺并签订责任书。
除惠农这一“初衷”外,引导汽车企业在国际金融危机压力下“开拓广阔的农村市场”,促进汽车摩托车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也是该项政策的重要目标。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10日公布的数据显示,受国家多项汽车振兴措施推动,中国汽车单月销量已经连续两个月超过美国。中国已成为世界最大的汽车消费市场,在全球汽车市场普遍陷入困境的背景下“逆市转暖”。
作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汽车产业涉及面广、关联度高、对上下游和就业的拉动效应十分明显。根据年初出台的汽车产业振兴规划,国家实施新能源汽车战略,并在今后3年安排10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企业创新、技术改造和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发展,以促进汽车产业优化升级。
此次,为了让更多的企业通过公平的市场竞争在汽车摩托车下乡过程中“分得一杯羹”,《方案》没有限定产品品牌,指出“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轻型载货车、微型客车以及摩托车,均可作为补贴车型”。
尽管《方案》刚刚出台,早已有不少地区、不少企业积极响应。作为汽车生产大省的吉林省拿出1亿元的地方财政,对农民购买一汽集团产品实施补贴;奇瑞等自主品牌厂家摩拳擦掌,推出对路适销的营销策略;中国兵器集团拥有全国最大的摩托车产业群,日前集团旗下的长安汽车和六大摩托车企业正式签署汽车摩托车联合下乡战略合作协议,为抢占市场先机迈出重大一步。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04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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