揽头窝堡遗址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揽头窝堡遗址,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边岗乡丹城子村揽头窝堡屯,是金代时期遗址,面积约3平方米。
历史沿革
1983年,吉林省开展全省文物普查期间,发现并确认揽头窝堡遗址是一处以金代遗存为主的古代遗址,面积约3万平方米。
1998~1999年,配合长余(长春至拉林河)高速公路施工建设,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长春市文物保护研究所、德惠市文物管理所等单位对遗址开展了两个年度的抢救性考古发掘。总计清理面积约4000平方米,清理揭露房址12座,出土陶、瓷、骨、铁、铜、石、琉璃器700余件。
遗址特点
综述
揽头窝堡遗址地处松花江的两条支流伊通河与饮马河之间的一道狭长漫岗上,饮马河的一条支流从该漫岗南约511米处流过,整体自然地貌适宜农耕,该区域属优质良田。分布范围北达1.5千米之外的双城子古城城下,南与2千米远的丹城子古城相接,东西跨度1千米,文化层厚达1.5米左右,面积约3万平方米。
房址遗迹
六号房址保存较为完整,是一座带有取暖设施的地面式长方形房址。在房址的西墙中段,清理出一段长约3米的墙体基础,为夹柱包砖土墙。房屋四面墙体位置上共见础石15块,木柱25根。房址地面比较平坦,北部略高,室内清理出火炕、灶、烟囱等附属设施。
文物遗存
综述
揽头窝堡遗址,出土了不同种类的众多遗物,除砖、瓦、瓦当等建筑构件外,还有陶器、瓷器、铁器等遗物。此外,还出土了近20枚铜钱及1枚铁钱。
陶器
陶器均泥质陶,以灰陶为主,偶见红陶。轮制,多数器物内壁可见轮制沟纹。器表磨光,部分器物有压磨而成的暗花纹饰。器形以罐为主,亦有盆、甑、器盖等。
瓷器
瓷器以白瓷为主,多是土烧白瓷,也有定窑白瓷。此外,有部分土窑烧制的酱釉瓷器。个别瓷器是南方窑系的兔毫、油滴黑釉瓷器,最富于特色的是翠蓝釉(孔雀蓝)印花瓷器。
铁器
日常用具,锻制。器类有锁、带扣、带銙、凿、环状卡圈、管箍、环状构件、钉等。
铜钱、铁钱
铜钱,包括唐“开元通宝”,北宋“太平通宝”“祥符通宝”“祥符元宝”“天禧通宝”“景佑通宝”“皇宋通宝”“嘉佑通宝”“治平元宝”“元丰通宝”“元佑通宝”“圣宋元宝”。另有1枚铁钱,因锈蚀严重钱文未能辨识。
建筑饰件
建筑饰件种类有瓦当、檐头板瓦等。
研究价值
揽头窝堡遗址是东北地区发现的,具代表性的金代聚落遗址之一。遗址规模大、文物堆积厚、遗存丰富,出土的大量文物遗迹,为甄别金代遗存树立了清晰的考古学标尺,对研究当时杜会的政治、军事和社会生活,具有重要意义。遗址集中出土了一批翠蓝釉瓷器,对于金代瓷器研究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保护措施
2013年3月5日,揽头窝堡遗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旅游信息
地理位置
揽头窝堡遗址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边岗乡丹城子村揽头窝堡屯。
交通信息
自驾:自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边岗乡人民政府开车前往揽头窝堡遗址,路程约4.8千米,用时约11分钟。
参考资料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17 20:42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遗址特点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