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榕城农村商业银行成立于2010年6月29日,是在原揭阳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机构,其前身是始建于1952年、具有五十多年发展历史的揭阳农村信用合作社,是揭阳历史最悠久的合作制金融机构之一。
银行概况
揭阳榕城农村商业银行成立于2010年6月29日,是在原揭阳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机构,其前身是始建于1952年、具有五十多年发展历史的揭阳农村信用合作社,是揭阳历史最悠久的合作制金融机构之一。一直以来,我行扎根本土,秉持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经营宗旨,为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城乡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揭阳榕城农村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揭阳市东山区。目前,总行内设14个部门,下辖13个支行、46个分理处,分布在揭阳市榕城、东山、试验区三个市辖区,是市区营业网点最多的金融机构。截至2010年12月末,各项存款余额47亿元,贷款余额33亿元,连年来经营业绩位居广东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一类社前列,在广东省99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级分类管理中排名第三位,各项监管指标在全省农信系统中处于领先水平。
银行发展历程
1952年,揭阳县第一家农村信用社成立,至1955年各乡相继组建了
农村信用合作社。
1968年,公社(镇)级信用社撤销,把信用社储蓄所(站)下放给各大队管理,进入贫下中农管理信用社阶段,业务隶属银行营业所。
1972年,全面收回下放权,恢复设立公社(镇)级信用社,实行所社(营业所、信用社)联合办公,人员统一安排,资金统一运用,经济独立核算。
1979年12月,
中国农业银行揭阳支行建立后,信用社划由中国农业银行揭阳支行管理。
1983年,为了适应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需要,中国农业银行揭阳支行还权于社。揭阳县成立信用社联合社,负责管理、协调、服务和计划等工作,行政上、业务上由县农业银行领导。
1991年12月,国务院批准揭阳撤县建市,为适应揭阳市行政区划的变化,次年揭阳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分为榕城、市区和揭东三家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1996年,农业银行与农村信用社脱离行政隶属关系;同年10月,榕城、市区两家联合社合并为揭阳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2000年6月,经榕城区委批复,召开中共揭阳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成为广东省第一家设立党委会的县级联社。
2003年9月8日,揭阳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加入揭阳市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并顺利上线。
2005年6月,揭阳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认购
专项央行票据4474.3万元。
2005年9月8日,揭阳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启动统一法人的改制工作。
2006年12月30日,广东银监局同意揭阳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业,同时取消各信用社的法人资格,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的管理体制。
2007年5月31日,揭阳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举行开业暨挂牌仪式。
2008年1月21日,召开中共揭阳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一次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45名党员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第一届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
2008年6月,成功兑付
专项央行票据4474.3万元,“花钱买机制”的资金扶持政策得到有效的落实。
2009年9月24日,揭阳榕城农村商业银行筹建工作全面启动。
2010年6月29日,揭阳榕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举行开业庆典活动及揭牌仪式。
至此,原揭阳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我省非珠三角地区率先完成股份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