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举原意是“管理”。
宋代以后设主管专门事务的
职官,即以“提举”命名。有“提举常平”、“提举市舶”、“提举学事”(宋)、“医学提举”(元)、“宝钞提举”(元、明)、“盐课提举”(元、明、清)等官号,其官署称“司”。
宋代另有“提举宫观”之名,为安置老病无能的大臣及高级
冗官闲员而设,坐食俸禄而不管事,称为“祠禄之官”。
洞霄宫自北宋熙宁初就设有提举,宋南渡后改设宫廷内祠,“崇其体貌,以提举受
祠禄,岁有其人”。南宋朝廷常以去位之宰辅大臣提举洞霄宫。按照北宋旧制,在京曰内祠,“以前宰执留京师,及见任使相充使,次充提举,下此提点、主管、判官、都监,各有分职。元丰再定官制,縁祖宗所设不废,居是位者,食有奉,衣有
绫绢罗绵,傔有餐钱,相循为佚老优贤之典焉。”宋仁宗曾手诏有云:“老臣,朕之所眷礼也。”“故于
引年辞疾者,从其请,増其秩,给其奉,加恩及其子孙。遇大礼,许缀旧班,失仪勿劾。宋之敬大臣,体群臣,可谓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