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举学校所亦称“大都路提举学校所”。元初中央官学兼
教育行政管理机构。蒙古灭金之初,在燕京金代枢密院旧址设宣圣庙,并于元太宗六年(1234)设国子总教及提举官,招贵胄子弟入庙受学。至元十三年(1276)又专设提举学校官,将宣圣庙改为大都路学,署曰提举学校所,兼具学校和教育行政管理职能。
设提举一员,教授二员,学正二员,学录一员。二十四年,元代在大都北城新设国子学,并以新设国子监总掌全国教育行政,位于南城的此所改为大都路地方学校,属大兴府,号为京学。延祐四年(1317)、泰定三年(1326)、天历二年(1329),先后三次由大兴府增修扩建,学校规模逐步齐备。学校经费由京畿漕运司及大都路地方政府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