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矿权转让(assignmet of exploration rights)是关于矿产资源经济与管理的一个名词。是指探矿权人通过合资、合作、作价入股、出售等方式将探矿权让与他人。
转让探矿权的,称为探矿权转让人(exploration-right assigner);获得转让
探矿权的,称为探矿权受让人(exploration-right assignee)。
探矿权受让人必须具备探矿权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探矿权转让时,必须由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向转让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由探矿权受让人向勘查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取得探矿权。转让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时,必须经过评估、报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确认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探矿权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