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是指与
父母或
配偶分居两地的职工,每年享有的与父母或配偶团聚的假期。规定探亲假的目的是适当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对于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和探亲假期,中国《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有具体规定。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依法探望与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
公休假日团聚的配偶或父母的
带薪假期。它是职工《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是1981年出台的,探亲假是指职工与
配偶、
父母团聚的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给予路程假。
(3)事由条件。一是与
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
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
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新婚后与
配偶分居两地的即可开始享受探亲假。此外,学徒、
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