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王承休等诸州刺史制》是唐代李虞仲创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授王承休等诸州刺史制
敕:致果校尉守右监门卫将军兼御史中丞王承休、朝议郎守太子少尹赐紫金鱼袋王宏质等,咸以事劳,显于中外,或武称和义,环卫有严,或吏能适时,长征攸佐。循其履历,颇谓优深,宠以郡符,俾洽条理。夫以巴賨杂俗,山谷异宜,必在通其有无,缮其征赋。勉兹勤恤,用表分忧。承休可朝请郎使持节陵州诸军事陵州刺史,散官如故;宏质可使持节泽州诸军事守泽州刺史,散官、赐如故。
作者简介
李虞仲,字见之,李端之子。元和进士,累官中书舍人,起草制诰。终吏部待郎。代表作《初日照凤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