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批准控制是在职务分工控制的基础上,由企业权力机构或上级管理者明确规定有关业务经办人员的职责范围和业务处理权限与责任,使所有的业务经办人员在办理每项
经济业务时都能事先得到适当的
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办理有关经济业务,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
法律责任。
授权批准控制要求规定各级
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和业务处理权限。各级
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和业务处理权限以内,不需请示便可处理业务,这样可以尽快地进行业务处理,避免发生推委的现象。同时,授权控制也要求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使他们对自己的业务处理行为负责,以加强工作的
责任心.
授权批准控制有一般授权和特殊授权两种情况。一般授权是授予有关人员处理正常范围内的
经济业务的权限,特殊授权是授予他们处理超出一般授权范围的特殊业务的权限。例如在处理材料采购业务时,企业规定材料采购员对于1万元以下的材料采购业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决定是否
采购,而对于金额超过1万元的材料采购业务必须经过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采购。前者即为一般授权的情况,而后者为特殊授权的情况。
在进行授权控制时,应该恰当地确定一般授权和特殊授权的范围。一般授权的范围不宜太大,也不可太小,如果一般授权的范围太大,会使企业领导失去对重要业务的
控制,从而冒较大的
经营风险。因此,一般授权过大会削弱
内部控制制度。反之,如果一般授权范围过小,凡事需要请示、批准,使一般授权名存实亡,也会削弱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对企业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