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府置
掾属,有
长史、
司马、主簿、从事中郎、记室督、祭酒、
舍人等。晋沿置,秩二品。诸公及开府位从公为持节都督者,增
参军六人,余僚属如常。又有使持节、持节、假节之别。
都督职权以
使持节最大,得杀二千石以下官员;持节次之,得杀无官位人,若军事,得与使持节同。
《晋书·职官志》: “诸公及开府位从公为持节都督,增参军为6人,长史、司马、从事中郎、主簿、记事督、祭酒、掾属、舍人如常加兵公制。” “四征、镇、安、平加大将军不开府、持节都督者,品秩第二,置参佐吏卒,幕府兵骑如常都督制,唯朝会禄赐从二品将军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