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船是指用来拖动驳船和轮船的船舶。拖船的特点是结构牢固、稳定性好、船身小、主机功率大、牵引力大、操纵性能良好,但它本身没有装卸能力。它主要拖带载运物资的驳船和各种作业船。按照使用地区的不同,拖船可分为远洋拖船、内河拖船、沿海拖船、港内拖船、海洋救援拖船等种类。
设备配置
拖轮吃水尽可能接近航道水深,安装螺旋桨的船底凹部常是隧道形,使螺旋桨直径大于船舶吃水。
螺旋桨工作时水充满凹部,使螺旋桨全浸在水中,以充分发挥主机功率,提高
推进效率。航道水深如果不足0.6米,宜于采用串列螺旋桨或改用
喷水推进。
拖曳设备一般是拖钩。大型海洋拖轮的发动机功率可达2万
马力以上,排水量超过5000吨,可用于海上救助,拖带巨型船舶及其他大型水上构筑物,如海上平台和
浮船坞等。
大型海洋拖轮尾部装有大功率
拖缆机,在风浪中能随着拖缆张力的变化而自动收放拖缆。
内河拖轮多为双机,发动机功率为数十马力至数千马力不等。
内河船舶中有拖轮和驳船,驳船用来装货物,大部分驳船本身没有动力,而拖轮动力强大,但本身的运载能力很小,一般是将驳船编组形成拖队,由拖轮提供动力来航行。
分类
拖船按其主要使用任务可分为以下四类。
(1)运输型拖船
它是以拖带驳船队为主要任务的内河及海上拖船。这种运输方式的优点是经济较好。而随着拖驳运输的进一步发展,在航道条件较好(宽阔、弯度小)的内河和风浪较缓和的沿海采用顶推船队。顶推船队的主要优点是船队的总阻力降低,拖船螺旋桨的尾流不影响驳船阻力,消除了拖索造成的阻力损失.因而水动力性能比拖船队好;驳船上船员人数可减少,甚至可做成无人驳,更经济。借鉴国外运用顶推船队的经验,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后期起研究和推广推驳船队运输,并在汉水、长江、黑龙江、黄河及渤海的河海联运中都取得了较好的使用效果,现已成为内河货运的主要方式。
(2)辅助作业拖船
其中包括协助大船进出港、靠离码头、掉头等用的港作拖船,船厂用来调动船舶泊位、供修造船进出坞、协助试航等用途的拖船等。
(3)救助拖船
主要用于救助海上失事船舶,配备有对失事船舶进行排水、灭火、潜水作业等设施,具有向失事船舶供油、供水、供电的能力,并能拖回失事船舶。
(4)海洋开发用拖船
用于
海上钻井平台的拖曳、抛锚、供料、水陆交通以及拖带工程船舶等,般是多用途拖船。
以上是按其用途来划分的,如按照航区又可划分为内河拖船、港口拖船、沿海拖船与远洋拖船。
设计特点
拖船在性能上的共性要求是拖带时的稳性要求较高,操纵性较重要。同时,依各类型拖船的使用任务的差别,又各有其设计上的特殊问题。因此,相应有不同的设计特点。
(1)运输拖船及推船
应以保证拖带或顶推时有最大的拖推力为基本前提,并应具有良好的航向稳定性、舵力和倒车性能(尤其推船)以控制驳船队。
从快速性角度看。拖带或顶推时,拖、推船本身阻力占船队总阻力百分比较小,故设计重点是保证拖、推时有较好的推进性能。为此,尾吃水应力求保证在拖、推状态时,船尾能容纳最佳直径的螺旋桨,并保证水流的流畅性。
从操纵性来说,大的尾吃水及较纤瘦的尾体有助于增加舵面积,对航向稳定性、倒车性能、回转性能都有利,推船为改善其倒车性能。可用倒车舵。推、拖船为改善其操纵性能可采用双桨及可360°回转的导管螺旋桨(又称Z形推进器)。
拖船或推船一般为单甲板船。内河拖船设甲板室或半高棚,海拖一般均设首楼。推船常设多层上层建筑以利驾驶视野。
(2)辅助作业拖船
其操纵灵活性、倒车性能对作业很重要,故船长宜短。并宜采用360°全回转导管螺旋桨。设计上除注意拖带时的拖力外,应适当兼顾
自由航速。
布置上应保证上甲板比较空敞,以利作业,故一般只设
甲板室。因船员人数较少,故居住舱室所需地位也较小。
因燃油、淡水、生活供应品等数量相对较少,故在布置上较易处理。也有将港作拖船兼作短程沿海拖带用的。
(3)救助拖船
不管海况如何恶劣。它都能尽快赶到失事现场实施救助,故抗风能力特别重要。此外,对自由航速和耐波性能的要求也较高,在拖曳时的拖力也较重要。因此,这类型拖船常配功率较大的主机且采用双桨和可调距螺旋桨。因主机功率较大,续航程离较远,加之施救设备和救助供应油、水、食物等的要求,船员又相对较多,因而需较多的建筑地位和浮力。同其他类型拖船相比,其排水量和主尺度都较大。建筑上常采用长首楼型和较大的压载舱体积(调整油水消耗后的浮态与稳性),当船长大于50m时,应满足一舱不沉的要求。
(4)海洋开发用拖船
除性能上应具备海洋拖船的性能要求(稳性、拖力、操纵性)外,还应具备小型运输船的一些技术性能。为此,上层建筑应尽可能集中在前部,以留出较大的后部开敞甲板地位来布置货舱和堆放甲板货,主机功率的大小主要根据拖带钻探平台的要求来考虑。推进上也以采用可调螺距螺旋桨为宜。这类拖船在不同使用情况的纵倾调整是个较复杂的问题,故应注意其油、水舱、压载舱的前后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