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定价法
经济术语
拍卖定价法是在一个卖方和多个买方之间经过拍卖而确定价格的方法。属于需求导向定价。拍卖又分为英国式拍卖(加价拍卖)和荷兰式拍卖(减价拍卖)两种。英国式拍卖由卖家出示一件商品,多个买方不断加价竞标,直到一个买家以最高价格购得商品为止,通常适合不动产、古董等具有一定稀缺性和独特性的产品。荷兰式拍卖由拍卖人公布一个最高价格,然后逐渐降低报价,直到有买家愿意购买该产品为止,通常适用于需要快速成交、快速周转的商品。
拍卖定价法由卖方预先发表公告,展出拍卖物品,买方预先看货,在规定时间内公开拍卖,由买方公开竞争叫价。拍卖的出价方法有三种:
1.增价拍卖(英国式拍卖)
拍卖时,由卖方宣布预定的最低价格,然后由竞买者相继叫价,直到拍卖人认为无人再出更高价时,则用击槌动作表示竞买结束,并将该拍卖品卖给出价最高的人。
2.减价拍卖(荷兰式拍卖)
这种方法先由拍卖人喊出最高价,然后逐渐降低叫价,直到有某一竞买者认为已经低到可以接受的价格,表示买进为止。
3.密封递价拍卖(暗标拍卖)
先由拍卖人公布拍卖品的具体情况和拍卖条件等,然后由竞买方在规定时间内将自己的出价密封递交拍卖人,以供拍卖人进行审查比较,决定将拍卖品卖给哪一个竞买者。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0-0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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