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巴洛条约(也译拉帕洛条约;德语:Vertrag von Rapallo)是于1922年4月16日由
德国魏玛政府与
苏维埃俄国在
意大利利古里亚大区拉巴洛签署的条约。条约是在
热那亚会议上由
俄罗斯苏维埃外长
格奥尔基·契切林和德国外长
瓦尔特·拉特瑙所签署的。两国借此宣布放弃在
布列斯特-立托夫斯克和约及
一战后向对方提出的领土和金钱之要求。而且,两国也同意外交正常化并“友好合作,在经济上互惠互利”。
1922年,欧洲经济会议在
意大利热那亚举行。会上,契切林宣布苏俄愿意同资本主义国家在互惠平等的,完全的无条件的承认的基础上实行经济合作。但协约国要求苏俄归还沙皇政府和
临时政府的全部外债,归还一切被收归国有的
外国企业和财产。苏俄断然拒绝,在会议陷入僵局之时,受欺压的苏俄和德国决心加强合作。
条约规定:两国彼此放弃对战争费用以及因战争损失而要求赔偿的权利;德国放弃它在俄国的公私财产被
苏维埃政府收归国有而产生的赔偿要求;立即恢复两国的外交和
领事关系;两国按
最惠国原则发展彼此的经济和贸易关系。
7月29日,根据一项秘密协议,德国能够送军士到俄国受训,其实违反了
凡尔赛条约。11月5日,两国在
柏林签署附加协议,将条款延伸到俄国所控制的
乌克兰、
白俄罗斯、
格鲁吉亚、
阿塞拜疆、
阿美尼亚与
远东共和国的
苏维埃。
《拉巴洛条约》的缔结,在
帝国主义列强反苏阵线中打开了一个缺口,这是列宁和平
外交政策的又一重大胜利,打破了
帝国主义孤立
苏俄的阴谋,使苏俄的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形成了1924-1925年与苏联建交热。同时,它也改变了德国在
凡尔赛和约后的
国际地位。这一条约为两国经济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条约结束了德国与
俄国在一战及
俄国革命之后的外交孤立。由于双方都在
凡尔赛条约中失去可观的领土与政治力量,所以两国的目标是组成“反凡尔赛同盟”,抗衡
西方国家。基于两国的地位提高,西方对其友好关系有所担忧。在德国,对于共和政府跟一个共产国家和解并保持良好关系,部分保守和
极右人士也感到担忧。
波兰、
波罗的海国家与
芬兰都因俄国地位提高而紧张。它们尝试在国防与外交增加合作,但由于各自的议会反对而没有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