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责任,又称“责任”、“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或担保人在主债务不能履行时依法应履行的担保义务;如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财产责任,保证人对主债权人的从债责任,出卖人就售出商品的
瑕疵担保责任等。罗马法时期,责任与债务在理论上视为同一,责任必随债务而生。19世纪末,德国民法始将责任与债务相区别。
学理上认为:责任与债务在形式上可以分离,其中有债务而无责任者称为“自然债务”,有债务并附责任者称为“担保债务”;责任与债务在范围上可以相异,其中责任受有数额限制,其范围狭于债务者称为“有限责任”,责任不受数额限制者称为“无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