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
职业名称
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历史发展
公元前250年,古印度建立起早期的护士训练学校,尽管受训的人并不多,但全部是男性,主要培训男性在医院内从事照护工作。
公元330年,拜占庭帝国时期,天主教修女修士一同在修道院内从事医疗、护理以及救济工作。
11世纪—13世纪,十字军东征期间,男性更多地投入护理工作,以照护伤兵,此时出现一批著名的男性照护团体,如圣约翰骑士团、条顿武士团、圣拉萨鲁斯骑士团等。
16世纪,宗教改革使修道会支持下的医院逐渐消失,新建立的医院照护水平日渐下落,护理由缺乏训练的妇女担任。男性护理人员此时主要负责照顾隔离患者,如麻风病精神病患者。
工业革命后到19世纪初,照护工作因带有典型的女性特质,女性成为护理工作的主要提供者。
1860年,南丁格尔成立护士训练学校,设限必须为女性,许多护理学校、医院开始皆不接受男性。至此,护理专业产生性别隔离,男性被护理专业排除在外。
19世纪末20世纪初,男性在护理中几乎绝迹,女性成为护理专业的绝对主体。
1864年,男性护理人员在中国出现,教会医院开始训练男性助理员从事辅助医疗工作。
1888年,美国护士约翰逊在福州医院开办我国第一所护士学校,当时社会风气未开,年轻女性不被允许在公众场所出现,因此医院招收的护士多为男性。
1906年,北京协和护士训练学校正式招收男护士。1920年以后护校开始停止招收男护士,并逐渐改招女护士。此后,在中国女性逐渐成为护理队伍的主导力量。
1966年,全国正规护校停办。直至1977年,全国恢复招生制度,护校又开始招收男生。
中国近代以来,医学院校相继开设护理系。
2024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截至2023年底,全国注册护士总量超过563万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4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护士超过80%。
执业注册
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当具备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
权利和义务
权利
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等待遇。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
护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护士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可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义务
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
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严重威胁公众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护士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参加医疗救护。
职称分类
护理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含护理学、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社区护理六个亚专业)、高级资格(含护理学、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社区护理六个亚专业)。护士资格考试不需要考计算机和英语,主管护师及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则需要,2012年度护理学初级(士)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不再进行滚动管理。这加大了护士资格考试的难度,所以要一次性通过两门,大量的权威考试辅导资料和知识点总结。
护士节
来历
1820年5月12日,在意大利的弗罗伦萨城,南丁格尔诞生在一个富有的英国名门之家。良好的家庭教育和影响,培养了南丁格尔优秀的品质。她从小就经常照看附近村庄的病残人,以解除他们的痛苦,立志将来成为一个为病人带来幸福的人。1851年,她开始投身于护理工作。
1852—1856年,沙皇俄国土耳其之间发生在克里米亚的战争十分残酷,双方伤亡惨重,大量的伤病员无人照顾。她自愿组织战地救护队,率领38名女救护队员负责伤病员的护理,在她的领导下,建立了医院管理制度,提高了护理质量,使伤病员死亡率迅速下降。1860年,她又在英国的圣多马医院办起世界上第一所护士学校,为推动世界各国护理工作和发展护士教育,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1912年,国际护士会倡议世界各国医院和护士学校以南丁格尔的生日5月12日为国际护士节,以此纪念人类护理事业的创始人弗罗伦斯·南丁格尔。
题词
抗日战争时期,护士工作是革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她们不单纯是为技术、为生活而工作,更是为革命而工作。1941年国际护士节到来之际,毛泽东题词:“护士工作有很大的政治重要性。”1942年5月,毛泽东在《解放日报》的“护士节专刊”题词:“尊重护士,爱护护士。”广大护士工作者,他们以实际行动谱写了永载史册的业绩,留下了光辉灿烂的一页。
技术职称
综述
根据业务技术水平的高低分为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和护师。
护理人员的高级技术职称。应具有护理本科水平,并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进行护理理论、技术及科研和教学工作,负有提高护理质量,发展护理学科的任务。组织主管护师、护师、进修护师的业务学习,拟定教学计划、编写教材、负责讲授,承担不同层次护理本科和专科学生的临床实习教学;善于总结护理经验,能撰写护理论著和译文;协助护理部主任加强对全院护理工作的领导。
护理人员的副高级技术职称。其职责及要求基本同主任护师。
护理人员的中级技术职称。在护理部主任或科护士长的领导下进行检查督促工作,解决本科护理业务疑难问题,配合科护士长组织本科护师、护士进行业务学习,编写教材,负责讲课,协助组织大专及中专护生的临床实习,协助科护士长制订本科的科研计划并指导本科护师、护士开展科研工作。
一般为护理专科、本科毕业或中专毕业5年以上经过培养提高达到上述水平者。在病房(科室)护士长领导下和本科主管护师指导下,参加病房临床护理工作,指导护士进行业务技术操作,能带领护士完成护理难度较大、新业务、新技术的临床实践;承担中专护理教学,带教护生实习,参加本科室的科研工作,撰写科研论文工作总结
受过中高等护理专业教育,熟练掌握基础护理和一般专科护理知识和技能,并具有一定卫生预防工作能力的中级卫生人员。主要在医院和其他医疗预防机构内担任各种护理工作,配合医师执行治疗并进行护理,或负责地段内的一般医疗处理卫生防疫等工作。
现状
一些医院为了减少成本,增加经济效益,以低月薪聘用合同护士,正规编制的护士队伍逐渐被合同护士所代替。另一些医院连临时护士都不用,让病人花钱请护工,由此产生的“黑护工”问题社会反响强烈。
护士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已成为许多医院的普遍问题。中华护理学会年底就曾披露,中国护士严重短缺,甚至达不到26年前的配置标准。中国每千人口护士人数在全世界排名倒数第三。据原卫生部对全国400多家医院进行的调查,有些医院,白班护士平均每人要负责15~20名病人,公休、节假日和夜班,护士平均每人要负责40~45名病人。与从前相比,病人治疗量大、治疗手段多,往往要求也高,可是却连26年前护理量低时的护士配置标准都没达到,这个反差确实令人吃惊。
护士是为患者服务的,如果患者增加了护士却没增加,已说明患者得到的服务是被稀释了,那么既是患者增加又是护士减少,那就说明患者得到的服务是缩水了又缩水。护士应提供的并非是一般的服务,而是医疗的一部份。护士对患者的服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一些细微的病情、病人的反应,受过专业教育的护士才能够察觉,但家属和护工则不能。护士严重短缺,很有可能耽误了治疗,甚至酿成大错。从这个角度看,护士的短缺不仅是服务的短缺,更是医疗质量的隐患。
2008年,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517号国务院令,公布《护士条例》。条例旨在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人体健康。条例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
条例强调,护士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护士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全社会应当尊重护士。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护士的工作条件,保障护士待遇,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
条例规定,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职业健康监护的权利;患职业病的,有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赔偿的权利。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者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有感染传染病危险工作的护士,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
条例要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不得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本条例施行前,尚未达到护士配备标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实施步骤,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年内达到护士配备标准。
条例规定,扰乱医疗秩序,阻碍护士依法开展执业活动,侮辱、威胁、殴打护士,或者有其他侵犯护士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条例明确指出,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发现患者病情危急但未立即通知医师、泄露患者隐私等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并将该记录记入护士执业信息系统。
发展规划
2022年5月11日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2025年,护士总数将达550万人。
数据统计
2021年5月11日,中华护理学会在京召开庆祝国际护士节大会;截至2020年底,全国注册护士总数达到470余万,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3.35。
截至2021年底,中国500多万护士当中,男性护士的比例占到了3%,这比2012年的1.8%提高了不少,每千人口的注册护士数量也从2012年的1.85人,增加到2021年的3.56人。
截至2022年底,全国注册护士总量超过520万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约为3.7人,全国医护比为1∶1.18,护士队伍的学历素质和专业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2024年5月1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截至2023年底,全国注册护士总量超过563万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4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护士超过80%,护士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提高。
2024年8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2023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根据《公报》,2023年,每千人口注册护士4.00人。
代表建议
2024年8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的《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870号建议的答复》,公布了国家卫健委答复全国人大代表所提《关于制定相关法律规定赋予专科护士处方权的建议》的相关内容。国家卫健委在上述答复中指出,授予护士处方权尚缺乏法律法规依据。卫健委将适时开展专题研究,对国内外情况进行研究梳理。结合我国国情,对授予护士处方权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行充分论证,包括职责定位、执业形式、相关培训、服务内涵等内容进行系统研究,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适时修订相关法规,制定完善相关政策。
最新修订时间:2024-11-19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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