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镇,隶属于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抚远市。全镇共辖7个
社区、4个
行政村,总面积176.07平方千米,户籍人口33579人。
历史沿革
清宣统元年(1909年),于”伊力嘎“设绥远州。
民国二年(1913年),为绥远县县城。
民国八年(1919年),属第一区。
民国十八年(1929年),为县城区。东北沦陷后,为县城区,后设抚远村。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为抚远街,后设抚远村。
1952年,改抚远镇。
1959年4月,同江地区划归抚远县,迁驻同江镇。
1966年4月,迁驻抚远镇。
行政区划
区划沿革
2011年末,抚远镇辖西山、临江、中心、新兴、城南、新建6个居民委员会,红光赫哲族、河西2个村民委员会,共8个群众自治组织;下设161个居民小组,7个村民小组。
区划详情
抚远镇共辖7个
社区、4个
行政村,分别是西山社区、临江社区、新兴社区、中心社区、城南社区、新建社区、幸福社区、红光赫哲族村、河西村、石头卧子村、亮子村。抚远镇人民政府驻西山社区佛山路57号。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抚远镇地处抚远市北部、黑龙江南岸,东与通江镇相连,南与浓桥镇相邻、西与同江市银川乡毗邻,北与俄罗斯隔江相望。抚远镇行政区域面积176.07平方千米。
气候
抚远镇属寒温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春季末夏季初多大风,降水少;夏季短而火热,降水充沛,光照充足;秋季降温急骤,常有霜冻;冬季长而严寒,冻结期长。
水文
抚远镇辖区内有一江三河,黑龙江流经抚远镇39千米,流域面积10平方千米,占全镇总面积的10%。生德库后河、亮子河、牦牛河流经抚远镇汇入黑龙江。
自然灾害
抚远镇位于黑龙江下游流域及山区,洪涝灾害及霜冻、冰雹、干旱、虫害时有发生。1998年洪涝灾害受灾面积98%,绝产面积90%。
人口
2011年末,抚远镇辖区总人口42800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0700人,城镇化率95%。另有流动人口2060人。总人口中,男性21500人,占50.2%;女性21300人,占49.8%。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40800人,占95.3%;有满、朝鲜、赫哲等少数民族,共2000人,占4.7%。2011年,人口出生率11.5%,人口死亡率8.2%e,人口自然增长率3.3%。
2018年末,抚远镇户籍人口33579人。
政治
资料来源:
经济
综述
2011年,抚远镇财政投入1864万元,比上年增长8.38%;各类存款余额1.3亿元。
农业
2011年,抚远镇耕地面积8.8万亩,人均2.2亩。2011年,农业总产值4900万元。
2011年,抚远镇粮食作物以大豆、玉米为主。2011年,粮食总产量1.2万吨。
2011年,抚远镇森林覆盖率25%,活立木蓄积量15万立方米。
2011年,抚远镇农民人均纯收入3439元。
社会事业
文化事业
2011年末,文化活动中心21个;图书室、阅览室10个,文艺活动室12个。主要文化艺术团体有秧歌队、有氧健身操、交际舞队、老年合唱团、摄影、美术、文学等15个民间团体协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抚远镇公立幼儿1所、私立幼儿园18所;小学3所,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中学3所,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2011年,抚远镇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3000万元,比上年增长8%。预算内教育经费(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13%,比上年提高了7.5个百分点。
医疗卫生
2011年末,抚远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9个,医护人员317人。
社会保障
2011年,抚远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045人,月人均120元;供养农村五保6人,支出1.08万元。
2011年,抚远镇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5人,抚恤事业费支出21.87万元。社区服务中心1个,社区服务站6个。
交通
抚远镇境内地方铁路总长190千米,设抚远1个车站。
荣誉称号
2021年11月10日,抚远镇(鲟鳇鱼)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