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黑龙江大马哈鱼”鱼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黑龙江省抚远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抚远“黑龙江大马哈鱼”鱼子地域产品保护范围的请示》(抚政办发[2004]18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黑龙江省
抚远县现辖行政区域。
在捕捞的亲鱼中,选择无伤、发育良好的进行人工繁殖。通过催产、剖腹取卵、人工授精、脱粘、流水孵化等技术,孵出体长1.5厘米的仔鱼。仔鱼流水培育。先用水蚯蚓培育10天,然后驯化摄食人工饲料。投喂50至60天人工饲料后,育成10至15厘米的大规格鱼种,放流,增殖资源,每年放流量为150至200万尾。
1、亲鱼处置:加工鱼子的黑龙江大马哈鱼亲鱼必须是鲜活鱼。捕捞后,未受伤或伤轻能存活的亲鱼用活鱼车运输到鱼子加工厂的冷藏车间,活鱼剖腹取卵。捕捞的亲鱼伤较重不能存活,马上切断鳃动脉放血后,装在冷藏车(2至4℃)中保存,6小时之内运输到鱼子加工厂的冷藏车间,剖腹取卵。
5、包装贮藏:加工后的鱼子必须用铁盒或罐头瓶包装贮藏。将盐渍处理30天以上的鱼子,用饱和盐水清洗,滤干后分装到一定规格大小的铁盒或罐头瓶中,抽取空气,经紫外线消毒杀菌后封口包装。常温保质期12个月。
黑龙江大马哈鱼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抚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
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