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过大指投资规模超过了一定的限度。一般来说,投资规模的大小受国力的制约,一定时间内,它有一个合理的范围,即投资规模与国力相适应的范围,若投资规模超出这个范围,则意味着投资规模与国力不相适应,超过了国力所能承受的程度。投资规模是否与国力相适应,最终将会从投资效果的好坏上表现出来。因此,如果一定的投资规模,能产生较好的投资效果,能有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则表明投资适度;反之,若是投资过大,则会影响到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给国民经济带来严重后果,其影响是长期性的和全局性的。
(3)投资规模过大,导致基建摊子铺得太开,投资过于分散,难以保证重点建设,加剧投资结构不合理,一些薄弱环节如交通、能源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影响到新形成的生产能力难以正常发挥效益。
(4)投资规模过大,对相应物资产品的需求超过了一定时期内社会剩余产品量的限度,造成全社会物质供应紧张,供求矛盾突出,并导致
生产资料价格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