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证券化是国家、企业、金融机构和个人利用有价证券购入资产进行投资的普遍现象。投资证券化可以集中社会上的闲置资本转化成投资资金,动员短期资金参加长期投资活动,是动员和分配资金的重要渠道。国家投资证券化,是指国家预算用于企业固定资产的投资,运用债券、股票等有价形式投入企业; 国家按照投入企业的股份数额的大小,参与企业
经营管理决策和享受所得税后的利润分红。
具体包括两方面含义: 一是投资增量证券化。即国家用于固定资产的投资,以证券的形式,通过证券市场发行和买卖投入企业。二是投资存量的证券化。即国家根据企业固定资产的净值进行折股,划清国有资产股和企业自有资产股,国家可以根据宏观调控的需要,保留一部分大中型、重点企业股份,保留数量界限,可视企业对国计民生的影响而定; 国家可以通过买进和卖出随时加以调整,并借以调整国家投资存量结构。国家投资实行证券化,有助于解决国家
重点建设资金不足的矛盾,有利于有效控制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投资证券化,还包括金融机构证券化,个人投资证券化和企业投资证券化。金融机构投资证券化,是指金融机构将资金投放给证券发行人,并取得相应的债权证书——股票或债券,凭此证书从证券发行人处获得股息或债息。个人投资证券化,是个人众多投资行为的一种。个人证券投资者有权要求发行人履行法定义务,并享有证券持有人应有的参与分享利润、定期取得股息与红利、或取得债券和收回本金的权利。企业投资证券化是企业购买有价证券的投资行为,如企业购买债券或企业间的相互持股。目前,中国的证券投资主要以个人投资为主,金融机构为辅,国家投资证券化和企业投资证券化还刚起步。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总的证券投资格局将是: 以金融机构的证券投资为主,个人、国家、企业共存的证券投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