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提高投资建设项目质量和投资效益,增强投资建设项目高层专业管理人员素质,经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投资建设项目高层专业管理人员实行职业水平认证制度,纳入全国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可受聘承担投资建设项目高层专业管理工作。
考试介绍
根据《关于印发《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暂行规定》和《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10号)文件精神,从2005年2月1日起,国家对投资建设项目高层专业管理人员实行职业水平认证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我国投资建设项目的数量在不断增加,很多项目呈现出资金投入多、建设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技术含量高的特点,对高素质的建设项目管理人员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应该看到,经过多年的经济持续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仍然较大,项目管理水平整体上还不高,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时间定于每年的第二季度,首次考试定于2006年举行,考试设置《
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和《
投资建设项目实施》4个科目。分4个半天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职业水平证书。
主考单位
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指导、监督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
认证制度的实施工作。
中国投资协会具体负责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认证制度的组织实施。
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务工作。
报考条件
管理师考试:
(一)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
大专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10年。
(二)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8年。
(三)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硕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5年。
(四)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博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3年。
(五)取得非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学历或学位,其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考试内容
1、职业水平考试设4个科目,其中“
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为
客观题,在
答题卡上作答。
“
投资建设项目决策”和“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请监考老师在考前务必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
签字笔作答。
2、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实行
滚动考试(滚动周期为2年)。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方能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
3、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铅笔(2B)、橡皮、
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试时间
2013年5月11日
上午8∶30—11∶30 投资建设项目决策
2013年5月12日
上午8∶30—11∶30 投资建设项目实施
下午2∶00—5∶00 投资建设项目组织
2013年度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定于2013年5月11日至12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如下:
合格标准
一、合格标准:
二、请各地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机构,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并按附珠要求逐项填写,于7月20日前邮寄并传真至
中国投资协会认证部备案,备案数据作为中国投资协会向各地考试考务管理机构发送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的依据。
另请各地考试考务管理机构将贵单位接收
投资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的邮寄地址、邮编以及负责人其联系电话一并告知中国投资协会。
三、请各地考试考务管理机构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抓紧做好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并将本地区考试合格人员情况报送当地省级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考试工具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钢笔、
签字笔或圆珠笔、
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
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考试周期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
中国投资协会颁发的由
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中国投资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
中国投资协会颁发的由
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中国投资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中国投资协会在
人事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的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务工作。
第二条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时间定于每年的第二季度。首次考试定于2006年举行。
第三条 考试设置《
宏观经济政策》、《投资建设项目决策》、《投资建设项目组织》和《
投资建设项目实施》4个科目。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
第四条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证书》。
第五条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符合《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制度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的报名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经考试管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向申请人核发准考证,申请人凭准考证及有关证明,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第六条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的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投资协会或全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专家委员会的名义编写、出版各种与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有关的用书和复习资料。
第八条 坚持考试与
业务培训分开的原则,参与考试工作(包括试题命题与
组织管理等)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与举办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工作。应考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的原则。
第九条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考试有关项目的收费标准,须经当地价格行政部门核准,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第十条 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纪律,切实做好试卷的命制、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
保密工作,严格遵守
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第十一条 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人员,要追究当事人和
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