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机品
购买后即可择机出售获利(也可能亏损)的商品
投机品与投资品没有严格的界限。不管是投机品,还是投资品,准确的定义是,购买后不需要追加新的使用价值,也不需要附加新价值,即可择机出售获利(也可能亏损)的商品。
追加新的使用价值是指增加新的功能和用途,或者改变其功能和用途;附加新的价值是指把购买的投资品与其它有价资产组成投资组合,例如,购买一家公司的股权后附加上另一家公司的应收帐款一起出售,这没有追加使用价值,但附加了新价值。
投机品(投资品)包括两种类型:(1)纯投机品。这类投机品没有使用功能,只有投机功能,如:股票(或股权)、期货金融衍生产品等。(2)复合投机品。这类投机品既有使用功能,也有投机功能,如:房地产金银首饰、收藏品、普洱茶等。
投机品没有均衡价格,或者说有多个暂时均衡价格P0,P01,P02等,如图1所示。这一规律称为“投机品无均衡价格定律”,也称为投机品价格定律。这一定律是金融危机、房地产危机、网络股泡沫、整体经济危机等许多危机的共同诱因。这一定律由孙继伟在这篇论文中提出:《论投资品对经济危机的诱发与加剧作用》,《审计与经济研究》2009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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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3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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