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银行(Merchant Bank),主要经营(但不限于)国际贸易、长期企业贷款以及包销的银行。指经营部分银行业务的
金融机构,主要办理承兑和经营一般业务,对国外的工程项目提供长期信贷和发放国外贷款。在60年代以后,还办理外汇交易,为客户保管证券,替一些基金会从事投资等。商人银行大部分存在于伦敦及一些
英联邦国家。商人银行不向
普罗大众提供一般的银行服务。
商人银行的业务起源于十八世纪的
欧洲商业活动。最初的业务是为商人的票据进行承兑,而后逐渐从原来的
贸易融资服务发展到为政府和企业提供长期的
资金以及其它专业性的服务和咨询。在英国,从事这类业务的金融机构称为商人银行,它具有向企业和政府提供专业性的服务和咨询的职能,而很少运用自身资本,类似于
美国的
投资银行。但是英国的商人银行具有一定的吸收
存款的职能,可以归类为存款机构。
商人银行业务的发展与贸易和资本市场的发展有苞密切的联系。商人银行的业务大体包括短期和中期
资金融通、长期融资、投资管理、经纪服务及其它新兴服务。与传统的
商业银行相比,商人银行对市场的依赖性更强。
一是商业银行通过
兼并、购买、参股或建立附属公司拥有商人银行,这类方式较为普遍;
英国是当今世界投资银行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在英国,投资银行叫商人银行。从职能上看,这种商人银行又与美国的投资银行不完全相同,英国的投资银行不仅从事证券业务,还从事普通商业银行的存贷款业务。与美国投资银行相比,英国的商人银行历史更悠久。
16世纪中期,随着英国
对外贸易和海外殖民扩张的开始,英国的各种
贸易公司开始通过创建
股份公司和发行
股票的方式筹集大量资金,以分担海外贸易中的高风险。英国的商人银行也从为国际贸易提供承兑便利的业务中发展起来。此后,随着大量的股票、
债券的发行和
证券交易的日益活跃,英国的商人银行逐步壮大起来,一些实力雄厚的大银行,如
巴林银行在
证券市场和整个
国民经济中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
一战以后,随着英国国际经济金融中心地位的不断下降,英国的商人银行也发展缓慢。直到70年代,这一局面才有所改观,商人银行开始重振雄风。
70年代末80年代初英国政府掀起了“民营化”的浪潮。70年代的两次
石油危机使英国陷入萧条,
国家财政部为了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来促进竞争和提高效率,开始进行国有企业的民营化改革。民营化采用公开上市、私募、出售国有资产、重组或分割、注入新的私人资本等形式进行。在民营化过程中,私人银行可以提供广泛的服务,包括帮助制定国有企业出售方案、为股票上市提供咨询服务或代理发行等。在
英国铁路公司、国家货运公司、电信公司等诸多行业的民营化过程中,许多商业银行,如巴林、华宝、施罗德等都有过出色表现。民营化使商人银行和企业建立了密切的关系,为以后进一步扩展
投资银行业务打下了基础。
80年代的兼并收购风潮推动商人银行业务进一步发展。许多商人银行利用自有资本或代为管理的共同基金积极参与企业的收购和合并。
1987年,英国公司并购美国公司资产总值达317亿美元,基本上是依靠英国商人银行的协助与筹划才得以完成。
1994年底对全球跨境并购业务统计表明:当前全球前十大跨境并购业务中6桩有英国商人银行的参与。英国商人银行在并购风潮中获得丰厚利润的同时,在全球投资银行业中也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
1986年英国证券市场的重大改革为商人银行的发展创造了新的契机。英国
伦敦证券交易所在
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是世界最大的证券交易所。二战以后,随着英国经济实力的下降,
伦敦证券交易所先后落到
纽约证券交易所和
东京证券交易所之后,迫使其加强自身管理,拓展业务广度和深度,更重要的是重新恢复其在世界证券市场中的领先地位。利益驱动的本能和来自世界证券市场的竞争压力,使英国感到自身以中小投资银行为主的证券交易所难以与美、日以大投资银行为支柱的
证券交易所和西欧大陆以大商业银行为主体的证券交易相匹敌,因而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并于
1986年10月通过了《金融服务法案》,冲破了英国商人银行和商业银行严格的业务界限,允许英国的商业银行直接进入投资银行领域。此举标志着英国商人银行和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开始。一方面,这为商业银行开辟了新的投资途径;另一方面,在实力雄厚的商业银行取得了同等的竞争地位之后,商人银行面临生存威胁,进行了大规模的合并,剩下的商人银行规模增大,业务重心也从“全能战略”转向“主攻优势战略”,发挥各自的专长,主要致力于专业化的服务,如公司财务咨询和投资管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