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总裁(Executive President )是
有限责任制公司经过公司最高领导人
董事长或经过公司董事会会议决定产生,以领导公司
行政主管方向的高级经理人,有公司正常经营的
决策权,受董事会或董事长制约,向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日常执行工作,位置低于
CEO,执行总裁与CEO均由
董事长任命,执行总裁与CEO在很多的公司由同一人担任,该职务有的公司称
常务副总裁。
4. 审核签发以集团名义发出的文件;
5. 召集、主持集团办公会议,检查、督促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进展,主持召开行政
例会、专题会等会议,总结工作、听取汇报;
7. 向董事会或集团公司提出企业的更新改造发展规划方案、预算外开支计划;
前者是
西方国家的称谓,后者是我国的称谓,就是企业的最高
行政长官。一般而言,这2种称呼只会出现在集团公司,且不会并存,因为他们的职责差不多,只是称谓不同而已。但是也有少数公司2者都有,但一般是1个人兼着;如果是2个人的话,CEO略大。这个相当于国务院总理。
在非集团公司里,总经理就是
CEO,是经营管理的老大。在集团公司里,总经理是比CEO小的,CEO只有1个,而总经理1个子公司就有1个,相当于省长。
总裁下面,有的还设了一些副总裁什么的,执行总裁就属于此类,主要是分管某一块工作的,其职权绝对比总裁低,协助总裁工作,相当于国务院副总理。与总经理谁大,那就要看企业的
组织结构了。